编排
编舞是舞蹈的艺术,是将动作集合和组织成有序和模式的艺术。最近的西方作品剧院舞蹈一直是由单一的编舞家创作的,他们被视为作品的作者和所有者,在某种程度上与作家、作曲家和画家相当。另一方面,大多数社交和娱乐舞蹈是长期进化的产物,涉及创新由一群人或匿名个体带来的传统形式。这种进化过程也是许多非西方编舞的典型特征,舞蹈的形式和舞步都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只会发生渐进和局部的变化。即使是在文化舞者和舞蹈大师在现有舞蹈的基础上创造自己的变化是很常见的,比如在霍皮人在亚利桑那州东北部,将个人视为特定舞蹈的创造者可能不是一种传统。
编舞的动机和方法
当编舞家们开始创作新作品,或可能对传统舞蹈进行改造时,他们这样做的冲动或动机相差很大。它可能是一个特定的舞蹈有一个功能来实现,如标志庆祝活动,装饰歌剧,或祈雨。这可能是作品没有特定的功能,编舞只是对外界的刺激做出反应音乐这暗示了一种结构或运动,或者绘画,或一个主题文学,或者是编舞感兴趣的特定舞者。或者是刺激可能是编舞家想要表达一个特定的概念或情感,或者是对一个特定的编舞想法的迷恋。当然,这样的刺激可能会影响作品,即使编舞家是为了一个特定的目的而创作它,然而,和任何艺术家一样,很少能清楚地分析编舞家的动机和意图——尤其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
不同的编舞家创作作品的方法也各不相同。有些人从一开始就与舞者密切合作,在把所有材料组合在一起之前,尝试想法并听取舞者自己的建议。其他人甚至在进入工作室之前就已经对作品的形状和内容有了清晰的想法。19世纪的编舞家马吕斯Petipa用小模型计算出他的舞蹈组合。舞蹈编导在没有舞者的情况下所能做的事情是有限的,因为舞蹈的记谱法还相对不发达。而作曲家可以写出完整的交响乐团在没有遇到将要演奏的管弦乐队的情况下,舞蹈记谱法主要用于录制舞蹈,而不是创作舞蹈(见下文舞蹈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