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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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克斯•(生于1882年11月15日,维也纳1965年2月22日,他在华盛顿逝世。华盛顿特区(美国),助理正义的美国最高法院(1939-62),著名的学者和教师法律他当时是最高法院司法自我约束原则的主要倡导者。他认为,法官应该严格遵循先例,不顾自己的意见,只决定“立法者是否有理由制定这样一项法律”。
法兰克福是一个犹太商人的儿子,他离开维也纳去纽约在1893年。年轻的法兰克福在纽约城市学院和哈佛法学院接受教育,后来他在那里任教(1914-39)。他担任助理亨利·l·史汀生当时史汀生是纽约南区的联邦检察官(1906-09),也是总统手下的战争部长威廉·霍华德·塔夫脱(1911 - 13)。法兰克福对总统的影响富兰克林·罗斯福在很大程度上是史汀生(1940年)作为陆军部部长的回归二战期间.
法兰克福是总统的法律顾问伍德罗·威尔逊在巴黎和会(1919)。在战后初期,他是美国最活跃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之一,他帮助建立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1920)。他发表了激烈的攻击信念尼古拉的萨科和巴托洛梅奥·范塞蒂在这方面受到了美国最高法院法官路易斯的鼓励布兰代斯在一项秘密安排下,直到1982年,他们的通信才被公开。布兰代斯从1916年被任命到1939年法兰克福加入最高法院,经常与法兰克福通信,每年给他一笔津贴,用于立法研究和为国家辩护等政治社会行动萨科和凡泽蒂.
富兰克林·d·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当选总统(1933年)时,曾在他担任纽约州州长期间为他出谋划策的法兰克福特也为他出谋划策新协议立法及其他事项。1939年1月5日,罗斯福任命他为最高法院法官。更关心完整性弗兰克福特对联邦和州的立法行动表现出一种不干涉的态度,这与他的朋友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法官的态度类似。他对言论自由的坚持在一定程度上被他不愿维护政治激进分子的公民自由所抵消,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政治迫害”期间美国共产党成员的公民自由。在Sweezyv。新汉普郡(1957),然而,他坚持主张学术自由一个社会主义大学教授被国家调查。
法兰克福认为,体面的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保障,这与他认为最高法院应该服从联邦政府其他部门和各州的政策偶尔发生冲突。在刑事案件中狼v。科罗拉多州例如,1949年,他在谴责国家官员非法扣押证据时代表法院发言,但他裁定“正当法律程序”条款的第14条修正案(1868年)美国宪法第1条没有要求州法院排除非法获得的证据。(最高法院否定这是1961年的理论。)在他最后的主要意见中,长达64页的异议贝克v。卡尔(1962);这是20世纪60年代一系列立法重新分配案件中的第一个),他断言立法机构中不公平的代表权是一个不受联邦司法权管辖的“政治争议”,但没有成功。
法兰克福于1962年退休。1963年7月约翰·肯尼迪授予他自由勋章他的书中有最高法院的事务(1927);詹姆斯·兰迪斯);霍姆斯法官先生和最高法院(1938);萨科和凡泽蒂的案子(1954年第二版);而且Felix Frankfurter回忆(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