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社会
约翰·布莱尔
美国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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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布莱尔(生于1732年,威廉斯堡,维吉尼亚州(美国)死于1800年8月31日,弗吉尼亚州的威廉斯堡,美国),副教授正义的美国最高法院(1790 - 96)。
维吉尼亚州的一个最突出的成员登陆家庭和亲密的朋友乔治•华盛顿,布莱尔研究法律在伦敦和中殿律师学院在1766年当选为弗吉尼亚代表威廉和玛丽学院的下议院。直到1770年他在下议院议员,然后五年来他是皇家州长委员会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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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6年,他参加了公约框架宪法和计划为新维吉尼亚州和联邦政府的当选为国家所有枢密院。1778年,他被选为州普通法院的法官之一,后来成为首席大法官。他后来担任法官高大法官法院并被上诉法院的法官当它听到的情况弗吉尼亚联邦v。卡顿在1782年。他站在绝大多数时候放下原则,法院可以撤销法律与宪法相冲突。布莱尔参加了制宪会议1787年和1789年,他被任命为总统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在他宣誓就职第二年)。他是一个司法保守的在球场上,直到1796年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