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兰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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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兰顿(死于1228年7月9日,斯林登,苏塞克斯,英文),英文红衣主教其任命为坎特伯雷大主教沉淀王约翰的与教皇争吵无辜的第三并在《大宪章》危机。
兰顿,一个庄园领主的儿子林肯郡在他职业生涯的早期,他成为了约克郡的副主教。他接着(c。1181)去了巴黎,从那所大学毕业后,他在那里服务了25年,并建立了作为一个伟大的传教士和一个主要的学者和神学家的声誉。教皇英诺森三世随后将他召至罗马,并于1206年任命他为圣克里索戈纳斯红衣主教。紧接着兰顿就被卷入了英国政治的漩涡。
死后休伯特沃尔特(1205年),一场关于谁应该是新的争议立即出现大主教坎特伯雷;但在经历了两年涉及国王和神职人员的政治动荡后,教皇建议妇女参政论者坎特伯雷选了兰顿神圣的在Viterbo1207年6月17日然而,约翰国王拒绝让新大主教进入他的省份,没收坎特伯雷的收入,并驱逐僧侣;英诺森特回答说英格兰1208年3月被禁兰顿越过多佛(1209年10月),试图实现与国王的谈判,但约翰不会更接近奇勒姆,肯特郡,一周后,大主教离开了这个国家,约翰的逐出教会被公布(1209年11月)。
到1212年,约翰开始认真计划收复法国失地菲利普二世在1204年。必须不受任何因素的阻碍,开始这项事业教会谴责1213年4月,英诺森威胁要废黜他,再加上腓力计划入侵英格兰的消息,最终迫使约翰屈服。他立即同意接受大主教,兰顿,谁一直主要居住在西多会修道院的庞蒂尼,越过英格兰(1213年7月),赦免了国王。
兰顿不仅与反对约翰国王的贵族有联系;他建议并支持,建议贵族们在加冕誓言和亨利一世的宪章上表态。后来他退出,不赞成暴力手段,在兰尼米德(1215年6月)作为国王的委员之一出现。因此,他可能影响了《大宪章》中的“非男爵”条款,比如确认教会自由的条款。1218 - 1228年间,他支持亨利三世的他负责了1225年《大宪章》的重新发行召开决定授予国王的神职人员会议。他负责召回罗马教皇的使节在他的一生中,没有其他人居住在英国,从而加强了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主张legatus natus(全权代表)。1222年,他还颁布一些重要的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