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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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迈协议,也叫清迈倡议,组两国建立货币互换安排在清迈,泰国,2000年5月的成员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的日本,中国,韩国(统称为东盟+ 3)。该协议旨在补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向成员国提供紧急注入外币流动性危机。它还建立了一个机制来监控资本流动和经济条件通过定期接触金融当局在该地区。后1997 - 98年创建的亚洲金融危机,该协议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例子,在该地区金融合作。
交换系统包括两个主要的组件:扩大东盟互换安排和双边互换和回购协议的一个网络。前建立在1997年的一项协议涉及五个东盟国家和东盟其他国家扩大参与。每个参与员只能利用两倍了,交换通过这种机制的经济影响可能微不足道。两国交换网络和回购协议提供短期流动性大大增强。下,借贷国家通常接收美元,以换取当地货币(异常之间的互换安排中国和日本,交流日元人民币)一段固定的时间(通常是三个月),之后,借款人可以互换续订或偿还贷款的中央银行。互换协议可以互惠或单向,这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外汇储备。例如,在日本与东盟国家的协议下,只有东盟国家可以发起一个交换,由于日本庞大的外汇储备,而日本和中国之间的协议可以由任何一方被激活。清迈协议明确旨在补充IMF的贷款实践。货币互换的激活或有在画国家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结构调整计划,除了日本和中国之间的协议。
批评人士担心,深化区域集成最终可能取代国际机构在该地区和隔离extraregional状态。此外,1997 - 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表明,该地区是容易受到经济危机蔓延,这表明流动性应该来自域外,而不是从内部。然而,清迈协议引发讨论更深层次的合作在未来,如将双边互换协议转换为一个真正的多边机构,建立一个统一的亚洲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