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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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宪会议(1787年),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制宪会议美国宪法.受到严重经济问题的刺激,产生了激进的政治运动,比如谢斯的反叛在要求建立一个更强大的中央政府的敦促下,大会于年在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大厦举行费城(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表面上修改的条款联盟.除了所有的州罗德岛州回应了由安纳波利斯会议1786年派代表。在国家立法机关选出的74名代表中,只有55人参加了会议;其中39个签署了宪法.与会代表中有许多当时的重要人物。其中包括乔治•华盛顿他被选为主席,詹姆斯·麦迪逊,本杰明•富兰克林,詹姆斯•威尔逊,约翰·拉特里奇,查尔斯·平克尼,奥利弗·埃尔斯沃斯,Gouverneur莫里斯.
放弃…的想法修改的联邦条例在此期间,议会着手起草新的政府方案,但却发现内部存在分歧,来自小州(对西部未被占领的土地没有主权要求的州)的代表反对来自大州的代表在代表权分配问题上的意见。埃德蒙·伦道夫提出了一个叫做维吉尼亚州该计划规定了一个两院制立法机构,每个州根据其人口或财富有代表。威廉帕特森提出了新泽西或小州计划,它提供了平等的代表权国会.大州和小州都不肯让步。Oliver Ellsworth和罗杰·谢尔曼其中,在有时被称为康涅狄格,或者很好,妥协,提议采用两院制立法机构比例代表制在下议院和参议院各州有平等的代表权。所有的税收措施都将由众议院提出。这项妥协方案于7月16日获得通过。
计数的问题奴隶在计算人口代表性时达成了一项妥协协议,即五分之三的奴隶在分配代表性时应算作人口,在评估税收时也应算作财产。关于废除死刑的争论奴隶的输入以1808年之前不禁止进口的协议结束。联邦政府的权力执行司法是枚举宪法本身被宣布为“美国的最高法律”。该公约的工作在第二年得到了大多数州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