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劳动标准法

美国[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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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标题:工资和工时法案
日期:
1938
参与者:
美国
关键人物:
珀金斯 托马斯·g·科科伦

公平劳动标准法,也叫工资与工时法的第一幕美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强制联邦监管工资和工作时间,由参议员罗伯特·f·瓦格纳发起纽约并于1938年6月14日签署,10月24日生效。这项法律,适用于从事的所有行业州际贸易,成立了最低工资第一年每小时25美分,七年内将增加到40美分。没有工人被强制要求在第一年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第二年每周工作超过42小时,此后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而且没有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