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行为

联合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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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标题:东印度公司的行为
日期:
1773 - 1935
主要事件:
印度政府法案

印度政府行为,继承英国议会通过的措施在1773年和1935年之间规范印度政府。最初的几个acts-passed 1773年、1780年、1784年、1786年、1793年和1830年——通常被称为东印度公司行为。后续measures-chiefly 1833、1853、1858年、1919年和1935年——名为印度政府行为。

1773年的法案,也被称为规范行为,建立一个总督威廉堡孟加拉与在马德拉斯(现在的监管权力钦奈)和孟买(现在孟买)。皮特的印度的行为(1784),命名为英国总理的小威廉·皮特,建立了双控制由英国政府和制度东印度公司商务,公司保留控制和日常管理但重要的政治问题是一个秘密委员会的三位董事直接联系英国政府;这个系统一直持续到1858年。1813年的行为打破了公司的贸易垄断,允许印度传教士进入英国。1833年结束公司的贸易,和1853年的公司的赞助。1858年的法案大部分公司的权力转移到皇冠。1919年和1935年的行为全面的法令、前给合法的表达式蒙塔古- - - - - -切姆斯福德改革,后者的结果宪法讨论在1930 - 33所示。

这篇文章是最近修订和更新麻仁戈德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