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克莱诉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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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克莱诉纽约案件中,1905年4月17日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纽约州法律设置10小时的劳动法律最大的一天烘焙贸易。意见了刺痛的指责正义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异议,他成为了主流的解释正当程序条款的第十四条修正案到了1930年代,当最高工时法律举行宪法。
背景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大多数的面包店纽约存在于经济公寓住宅地下室,因为租金较低的floors-whether木材、泥土,或者偶尔混凝土坚固足以支持烤箱的重量。然而,这些空间从未用于商业用途。不管卫生设施的公寓had-sinks、洗澡和toilets-drained下来下水道管道在地窖里,泄漏和闻到犯规,特别是在生成的热量烘烤炉。天花板在地窖面包店低至五个半英尺(大约一个半米)地板上,俯身将迫使大多数工人的高度。有几扇窗户,所以即使在白天小灯走了进来。在夏天工人遭受强烈的热量,甚至在冬天的热烤箱不能面包店保暖。缺乏足够的通风也意味着面粉尘埃和气体,自然发酵,无法逃脱。
大多数人访问了这些工作场所同意他们是肮脏的,面包生产构成健康危害到消费者身上。长时间工作环境不可能是有益的工人的健康。在1895年,典型的面包房工人每周工作74小时,和许多工作更长时间。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纽约州议会通过了纽约面包店法案(1895)。仿照英国面包店监管法案(1863),最低卫生标准建立的法律,包括禁止养家畜在面包店和工人睡在烤的房间。关键条款是一个条款限制工作时间的饼干,蛋糕,面包工人每天10个小时,每周60小时。
1901年10月,一个大陪审团在奥奈达市约翰·劳克莱县,纽约,起诉当地面包店老板,面包店的违反行为的基础上一个检查员的抱怨,劳克莱的员工在一周工作超过60小时。在审前动议,劳克莱要求解雇理由是大陪审团没有正确地表示这些指控,即使这些指控是真的,他的所作所为却没有构成犯罪。法官驳回了两个反对意见后,劳克莱拒绝辩护,被判有罪。
劳克莱花了他的案件上诉庭,维持法律(3 - 2),然后到上诉法院,纽约最高法院,也统治了国家(4 - 3)。他终于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1905年2月23日听取了口头辩论。
在他们的论点在最高法院之前,劳克莱袭击了面包店的律师作为立法禁止类,因为它应用于一些面包师,不要其他人(例如,它并不适用于面包师在酒店、餐厅和俱乐部)。他们还认为时间规定不属于合法的范围的国家警察权(法律、法规来保护它的权力问题公共卫生、安全和福利),因为发酵类型的业务,需要特殊的监管。不像矿业例如,烘烤一般健康的职业。因此,如果法院允许法律立场,“…所有交易将最终在警方掌握权力。“最后,他们否认面包店法案实际上是一个健康的措施。纽约法律,他们宣称,真的是一个小时有附加一些卫生的监管规定。
有趣的是,律师短暂的包含一个附录从英国组成部分的死亡率。死亡率的数据显示,英国面包师是低于一般人群,约等于家具,泥瓦匠,职员。附录中还包括医学文章摘录推荐更好的卫生和通风在面包店但不短的时间。
主张,朱利叶斯·m·梅耶,纽约总检察长,提出只有简短的三个点:第一,劳克莱证明法令违宪的负担,而不是纽约必须证明它是有效的;第二,面包店的行为背后的目的,仍然是保护公众健康和卫生面包店的员工;第三,法律显然是一个卫生措施以来,它掉在合法的范围警察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