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布里诉麦迪逊案

美国法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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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803年2月24日
地点:
美国
关键人物:
约翰·马歇尔
上面的问题

是什么马布里v。麦迪逊?

为什么马布里v。麦迪逊发生什么?

为什么马布里v。麦迪逊重要吗?

怎么马布里v。麦迪逊加强联邦司法体系?

马布里诉麦迪逊案1803年2月24日,在这一法律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首先宣布的行为国会违宪,从而确立了原则司法审查.法庭意见书,由警长撰写正义约翰·马歇尔它被认为是美国的基础之一宪法

背景

在那之前的几周托马斯·杰斐逊1801年3月,亚当斯就任总统时,跛脚鸭联邦党国会设立了16个巡回法官职位(1801年的《司法法案》)和数目不明的新法官职位(《组织法》),亚当斯继续用联邦党人填补这些职位,以努力保持他的政党对司法的控制,并阻挠杰斐逊和他的共和党人的立法议程。民主共和党)聚会。因为他是最后一批预约(所谓的“午夜预约”),威廉•马布里,一个联邦党他是马里兰州的一位领袖,在杰斐逊成为总统之前,他没有得到任命。一上任,杰斐逊就指示他的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马布里请求最高法院发布一份令状命令书迫使麦迪逊采取行动

马布里和他的律师,前总检察长查尔斯·李认为,签署并盖章就完成了交易,而且无论如何,构成只是形式而已。但无论是否正式,如果没有那张真正的羊皮纸,马布里都无法履行公职。尽管杰斐逊怀有敌意,法院还是同意审理此案,马布里v。麦迪逊1803年2月成立。

一些学者质疑马歇尔是否应该退出此案,因为他之前曾担任亚当斯的国务卿(1800-01)。当然,后来的司法标准会要求法官回避,但在当时,只有与案件的财务关系才能让法官回避,就像马歇尔在涉及他有利益的弗吉尼亚州土地的诉讼中所做的那样。共和党人总是迅速地批评马歇尔,甚至没有提出他参与此案是否适当的问题。

直接提出的问题马布里v。麦迪逊只能用次要来形容。到法院审理此案时,杰斐逊的智慧愿望是减少人数法官和平的希望已经得到了确认1801年的司法法案已被废除);马布里最初的任期几乎已经过去了一半;大多数人,包括联邦党人和共和党人,都认为此案没有意义。但是,马歇尔尽管面临政治上的困难,但他认识到,他有一个完美的案例来阐述一个基本原则,即司法审查,这将确保最高法院在宪法中发挥主要作用宪法解释。

这个决定

首席大法官认识到此案给最高法院带来的困境。如果法院颁布了曼达默斯令状,杰斐逊完全可以无视它,因为法院没有权力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如果法院拒绝签发令状,这就表明政府的司法部门在法院裁决之前已经做出了让步执行这是马歇尔不允许的。他选择的解决方案被恰当地称为绝招。马歇尔一举确立了最高法院作为宪法最终仲裁者的权力惩罚杰斐逊政府未能遵守法律,并避免法院的权威受到政府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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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歇尔采用了他所有主要观点的风格,将案件简化为几个基本问题。他问了三个问题:(1)马布里是否有权获得该委员会?(2)如果他这样做了,他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法律是否为他提供了补救措施?(3)如果有,适当的补救办法是最高法院的mandamus令状吗?最后一个问题,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涉及法院的管辖权,在正常情况下,这个问题应该首先得到回答,因为否定的答复就会得到回答需要移除需要决定其他问题。但这样一来,马歇尔就没有机会批评杰斐逊,因为首席大法官认为杰斐逊藐视法律。

遵循马布里的论点法律顾问在前两个问题上,马歇尔认为,一旦总统签署并将其转交国务卿加盖公章,委员会的效力就存在了。总统的自由裁量权到此为止,因为政治决定已经做出,国务卿只需要执行一项部长级任务——交付委员会。在这一点上,法律约束他,像其他人一样,必须遵守。马歇尔在总统和秘书的政治行为(法院无权干涉)和简单的行政执行(受法律管辖,司法机构可以审查)之间划出了仔细而冗长的区分。

在裁定马布里有权获得委托后,马歇尔接着转向救济问题,并再次做出了有利于原告的裁决,认为“拥有这一职位的法律头衔,[马布里]有相应的权利获得委托,拒绝交付是对这一权利的明显侵犯,他的国家的法律为他提供了救济。”后猛烈的批评杰斐逊和麦迪逊主张“剥夺他人的既得权利”,马歇尔则提出了关键的第三个问题。尽管他本可以认为适当的补救办法是最高法院的mandamus令状——因为法律赋予了法院原始(而不是上诉)管辖权的mandamus权力1789年《司法法案》法案仍然有效,但他转而宣布法院无权发布这样的令状,因为该法案的相关条款违宪。他认为,该法案第13条与《宪法》第三条第2款不一致,后者部分规定,“最高法院对影响大使、其他公共部长和领事的所有案件,以及一个州为缔约国的案件,具有原始管辖权”,“在上述所有其他案件中,最高法院具有上诉管辖权”。在这样投降从1789年法令中获得的权力(并使杰斐逊在此案中取得了技术上的胜利),马歇尔为法院赢得了更重要的权力,即司法审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