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卡琴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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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卡琴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其中的法律案件美国最高法院2014年4月2日,废除了(5-4)的条款联邦竞选法案(FECA;1971)修改由FECA修正案(1974);1976)和两党竞选改革法案(BCRA;2002年)总限制货币个人向多位联邦候选人的捐款,政党委员会和非候选人政治行动委员会(pac)。(对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的限制不适用于所谓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它们不向候选人提供资金,其支出也不与任何政治竞选活动协调。)法院认为这些限制违反了法律宪法第一修正案以及对结社自由的保障言论自由.这项裁决保留了FECA对个人向单一候选人和政治委员会捐款的限制,即所谓的“基础限制”,这在本案中不是争议点。
虽然很多保守的包括一些言论自由倡导者在内的法庭观察人士庆祝这一决定是第一总统的胜利修正案在美国,大多数自由主义者,包括自由主义的支持者竞选资金改革,预计会增加有害的金钱对美国政治的影响——在他们看来,法院在2010年的判决也是如此联合公民v。联邦选举委员会.
背景
丧心病狂的v。联邦选举委员会发生在2012年6月肖恩·麦卡琴是阿拉巴马州的商人共和党全国委员会(RNC),负责管理国家事务共和党他在美国地方法院对FECA的总量限制提出了质疑。当时,FECA对两年选举周期(从奇数年份的1月1日开始,到偶数年份的12月31日结束)的总限额为所有候选人46,200美元,所有党委和非候选人政治行动委员会70,800美元。FECA还规定,每届选举中,单一候选人的基本限额为2500美元(初选和大选中,单一候选人的基本限额为5000美元),全国政党委员会的基本限额为每年30800美元,非候选人的基本限额为每年5000美元PAC.从2011年开始,麦卡森向几位候选人捐款(全部在基本限额内)超过3.3万美元,向全国政党委员会和非候选人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超过3.2万美元。然而,在2011 - 2012年选举周期的剩余时间里,他希望向另外12名候选人每人捐款1776美元,向三个全国政党委员会每人捐款2.5万美元,以及向其他政党委员会和非候选人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具体数额不详),这将增加他的捐款总所有候选人的总金额超过4.9万美元,所有政党委员会和非候选人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总金额超过10.7万美元,违反了总限额。此外,麦卡琴希望在2013-14年期间向候选人捐款6万美元,向三个全国政党委员会捐款7.5万美元,这将使他超过该选举周期的总限额。
2012年6月,麦卡森在联邦地区法院对联邦选举委员会(FEC)提起诉讼,称政府在阻止“现实和表面上的情况”方面的迫切利益,已经不能证明FECA的总量限制对第一修正案自由的侵犯是正当的腐败最高法院在2011年支持FECA的基数和总量限制时,是这样描述这两项限制的目的的巴克利v。法雷奥(1976)。特别是,麦卡琴敦促说,没有必要对总限额进行限制,以防止对单一候选人的捐款基础限额的规避——在其他策略中,通过政党委员会和政治行动委员会汇集大量捐款——因为FECA修正案和法规实现自1976年以来,中国对个人向党委和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以及党委和政治行动委员会向单一候选人捐款实行了基本限制,这使得向候选人间接转移大笔资金变得困难(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话)。
地区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认为总限额仍然是必要的,因为如果没有它们,个人可以(至少是假设地)以国会没有考虑到的方式逃避对单一候选人捐款的基本限制巴克利法院,包括:(1)向一个联合筹款委员会作出一大笔捐款,该委员会将(2)将这笔钱分配给几个政党委员会(按照基本限额),这将反过来(3)将收到的钱转移到一个政党委员会(同一政党的政党委员会之间的资金转移没有限制),这将(4)将所有转移的钱用于支付一个候选人的开支。尽管“似乎不太可能有这么多独立的实体愿意充当管道对于单个贡献者的利益,”法院解释道,“不难想象当事各方含蓄地同意这样一个系统的情况……而且没有理由认为交换的交换条件取决于交易的步骤数。”麦卡琴将地区法院的判决直接上诉至最高法院,并于2013年10月8日听取了口头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