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铁路法案

美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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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864年7月2日 1862年7月1日
地点:
美国

太平洋铁路法案(1862年,1864年),这两项措施提供联邦土地补贴和贷款建设一个横贯大陆的横穿美国的铁路美国

第一个太平洋铁路法案(1862年7月1日)授权建造铁路,并授予联合太平洋公司从西部建造铁路的通行权奥马哈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到中太平洋建设向东萨克拉门托该法案还批准了10项备用铁路两侧每英里的公有土地部分,并为每英里铺设的轨道提供贷款债券。贷款在30年内偿还,每英里的费用随着地形的困难程度而增加。

两年后,铁路公司仍在为这个庞大的建设项目寻求足够的资金。国会于1864年7月2日颁布了《第二太平洋铁路法案》(Pacific Railway Act),将土地拨款增加了一倍,并允许铁路公司出售自己的债券。1869年横贯大陆的铁路完工后,国会的调查显示,一些铁路企业家从两项太平洋铁路法案中非法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