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武装部队一体化法案
美国法律
验证引用
虽然已尽一切努力遵循引用风格规则,但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参考相应的样式手册或其他资料。
选择引用格式
反馈
谢谢您的反馈
我们的编辑将审阅你所提交的内容,并决定是否修改文章。
妇女武装部队一体化法案、法律制定1948年,该法案允许女性成为美国武装部队的正式成员。
在一战许多女性在美国被招募为志愿者军事服务;他们通常担任文书工作。战争结束后,他们被解除了职务。期间也是如此二战期间当时有更多的女性志愿者在武装部队服役。尽管美国国会在1943年给了女子军团(WAC)在战时完全的军队地位,WAC法律计划在1948年6月30日到期。1946年,美国陆军领导人期待着这一事件的发生,要求将WACs作为军队人员的永久组成部分。经过两年的立法辩论,该法案于1948年春由国会通过。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哈里·s·杜鲁门1948年6月12日,女子武装部队成立集成法案通过后,女性不仅可以在陆军,还可以在海军、海军陆战队和新成立的军队中担任永久性的正式成员空军.该法律规定,每个军种的女性服兵役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