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 - 74)。U。年代的律师本杰明柯蒂斯是陪审法官最高法院美国从1851年到1857年。他辞去了法院在纠纷争议德瑞德。斯科特决定,使奴隶制的法律在美国所有地区。
本杰明·罗宾斯柯蒂斯出生于1809年11月4日,马萨诸塞州。他就读于哈佛大学法学院,然后接管国家的实践律师在诺思菲尔德,质量。在1831年,。1846年,他加入了哈佛公司和五年后当选为州议会。
柯蒂斯1851年被任命为最高法院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政治家丹尼尔。韦伯斯特。柯蒂斯最著名的,最后,看来是他的异议,在德瑞德。斯科特案件中,斯科特,一个奴隶,起诉失败对他自己和他的家人的自由。柯蒂斯写道,法院不能决定斯科特案件的优点后裁定,斯科特自己没有站在它面前。后一次不愉快的公共通信首席大法官罗杰·b·特尼,呼应了奴隶的情绪,柯蒂斯辞去了法院,回到他的法律实践。
在接下来的17年柯蒂斯说超过50例前最高法院。1868年,他被安德鲁。约翰逊总统的首席辩护律师在他的弹劾审判。柯蒂斯死于1874年9月15日,位于美国罗德岛州纽波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