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年的革命英格兰它通常被称为光荣的,或不流血的革命,因为它是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实现的。这是40年来第二次有英国君主被推翻。在先前的例子中是这样的查理一世.1688年是詹姆斯二世,兄弟和继承人查理二世.詹姆斯1685年即位,和他哥哥一样,决定不经国王同意而统治议会并重新引入罗马天主教为国教。
1688年,他的王后生下了一名男性继承人,似乎确保了天主教君主制的延续。军队中,贵族和乡绅的情绪迅速转向反对詹姆斯,等他愿意做出妥协时已经太晚了。几位英国领导人受邀奥兰治的威廉他和他的妻子玛丽带着一支军队来到英国进行干预。威廉和玛丽是欧洲新教的拥护者。此外,玛丽是詹姆斯二世的长女,在他的儿子出生之前,她已经是英国王位的继承人。1688年11月,威廉和玛丽带着他们的军队抵达英格兰,随着对詹姆斯的支持逐渐减少,他们慢慢向伦敦推进。12月,詹姆斯被允许逃往法国。1689年2月,新议会召开,邀请威廉和玛丽成为英格兰国王和王后。他们以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的身份统治。
威廉即位后,议会通过了几项重要法案。其中最主要的是1689年通过的《权利法案》和《容忍法案》。
的权利法案是一项全面的立法。其目的是使国王有义务在议会的协助下进行管理。它禁止国王在未经立法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征税或保持常备军。它还规定了言论自由、自由选举和频繁的议会会议。在其他条款中,有一条禁止君主成为罗马天主教徒。
尽管《权利法案》的标题如此,但它既不是保障个人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侵害,也不是一个世纪后美国和法国所作的关于人类自然权利的声明。它主要是一份宪章,确立了贵族和大地主与国王的关系。它没有把权力从国王转移到议会;它只是使立法机关成为政府许多方面的合作伙伴。
《宽容法案》允许除了天主教徒、犹太教徒和一神论者以外的所有人按自己的意愿做礼拜。法案通过后,苏格兰议会制定了长老会教会管理的形式。在威廉统治的后期,1701年,《殖民法案》要求所有未来的君主都必须是英国王室的成员英国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