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历了显著改变这个词的意义在大约2000年的基督教。在希伯来圣经(旧约),它适用于任何以色列人。在新约中它的意思是相似的,指任何基督徒。基本上,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罗马人,这个词是指那些除了设置为上帝的服务他人。

在2世纪广告意思是改变现代概念:人的英雄形象在捍卫信仰或人做了特别的功德。敬意的圣人始于实践支付纪念那些死于迫害的结果。这些被称为烈士,尽管这个术语最初是证人(看到殉教者)。尊敬的烈士起初只发生在殉难的地方发生。允许崇拜只主教。圣人不是烈士,如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并没有崇敬直到4世纪。

当局宣布一个人圣人,罗马天主教会预留给教皇。圣徒的第一步是宣福礼,意味着允许有限的崇敬。声明一个圣人的行为称为圣典,因为程序是按照教会法规准则(看到教会法)。圣典强加崇拜的圣人在整个教堂,和祈祷的代祷可能提供给圣。这意味着相信圣人能够与上帝沟通,代表一个祷告的人。

大多数新教教派教圣人可能备受尊敬的例子,但应该不是,或者需要不祷告。在路德教教义,圣人是理解为它是在新约中定义的。在安立甘宗原则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