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创新
在15世纪,新的机构逐渐被设计出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行政中提供必要的协调。后来的皇帝发现了洪武皇帝的体制权力高度集中,政府结构分散,效率低下,不方便。文人的传统和声望翰林学院被分配到宫里做秘书助理,他们很快就发展成一个马厩大秘书处(Neige),皇帝通过它指导和回应各部和其他中央政府机构。同样,协调省级事务的需要导致中央政府高级官员担任地区指挥官(zongbing关)和类似州长的大协调员(xunfu)。最后,邻近省份的集群受到更有声望的中央政府官员的监督控制,这些官员被称为最高指挥官。zongdu),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大范围、多省地区的军事事务。随着王朝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口的增长,以及行政管理的日益复杂,协调员甚至在省级以下也以巡回督导员的形式激增(daotai),他们是从省级机构委派来的,作为与县行政部门的专业中介。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史无前例的,除了宋朝明政府由非世袭的人统治公务员官员招聘以书面竞争为基础考试.世袭的军官,虽然被授予比文官更高的军衔和津贴,也有资格获得很少授予文官的贵族头衔,但他们总是发现自己从属于制定政策的文官,除了王朝的最初几年。除了明朝的早期和晚期,皇族成员被禁止积极参与行政管理,而明朝在军人家庭中寻找皇嫂的做法,实际上使皇亲国戚无法获得重要的权力职位。高级文官通常可以通过世袭权安排一个儿子进入文官部门,从1450年开始,富有的平民通常可以购买名义上的公务员在政府筹款活动中的地位。但是那些以这种不正规的方式进入政府部门的人很少有引人注目的,甚至很少有积极的政府生涯。在秦朝早期的几十年里,在竞争激烈的考试还不能提供足够数量的值得信赖的人之前,大量的官员都是直接从官立学校或通过现有官员的推荐招募而来的,而这些新兵往往会脱颖而出。但是大约在1400年以后,通过考试以外的途径进入行政部门的人几乎没有成功的希望。
与传统做法不同,明朝的考试只有一种,但与元朝的先例一致。它需要对古典文学有一般的了解历史以及将古典音乐联系起来的能力戒律以及一般哲学或特定政治问题的历史先例。在元代,对经典的解释由朱熹学院的程朱理学被规定的。到明朝末年,考试答卷的写作已经高度程式化,形成了一种叫做“八脚文”的形式。八股文),在随后的几个世纪里,它成了对创造性思维和写作的臭名昭著的压制。
从洪武皇帝的统治开始,政府赞助区级学校在该项目中,国家资助的学生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特别有才华的学生可以从这些地方学校升入首都国立大学的高级学习和实习项目。特别是在1500年之后,私立学院激增,学者们聚集在那里讨论哲学,学生们也为考试做准备。教育总监省总部每年到各地巡查,审查自荐的候选人,并证明那些“有前途的人才”(xiucai)认为有资格承担为期一周的考试每三年都在各省的都城施行苦刑。通过考试的省际考试(juren)可直接出任较低级别的公务员职位。他们也有资格参加三年一度的比赛在国家首都举行的大都市考试。通过考试的人被授予通常被称为博士学位的学位。进士),马上又喝了一杯宫廷考试,名义上由皇帝主持,在此基础上,他们按照优秀的顺序进行排名。他们在人事部门登记为合格公务员,出现空缺时由人事部门分配到现役。执勤时,他们定期接受行政主管的评估,不定期接受审查所巡视员的评估。通常只有在行省和都城的中低级别职位上有长期的经验和出色的业绩,一个官员才能被提名担任要职,并由皇帝个人选择任命。
虽然公务员制度的录取和成功是所有人最看重的目标,而且在名义上完全由学术和行政能力来决定,但其他因素不可避免地妨碍了公务员制度的完全“开放”。家庭经济地位的差异造成了不平等教育机会,以及由此而来的进入公务员职业的不平等。富裕家庭的儿子显然有优势,而富裕家庭的男人富裕的而且培养东南地区垄断了学术竞争的威胁,以至于从1397年开始,政府对通过大都市考试的人实行了地区配额。一旦服役,一个人的晋升甚至生存往往取决于不断变化的偏袒和派系主义模式。然而,现在的学术研究强烈地表明,“新鲜血液”不断进入明朝的公务员制度,有影响力的家族并没有垄断或支配这一制度,而且人们通常是在功绩的基础上从默默无闻晋升到备受尊重和权力的职位。社会流动性这一点在明朝公务员制度上反映出来,很可能比宋朝大,而且明显比后来的清朝大。
明朝的政府模式因其独特的统治风格而备受推崇稳定在文官制度的主导下,它在设计新机构以满足不断变化的需求方面具有创造力,一方面镇压分离主义军阀,另一方面则是皇族和宫女的破坏性干预。然而,它遭受了官员之间的恶性派系斗争,宫廷太监的滥用影响的反复出现,以及世袭士兵制度的缺陷。军事系统不仅未能实现自给自足,而且停滞不前,因此从15世纪中期开始,它不得不由义务兵补充,最后几乎被雇佣军所取代。最臭名昭著的是,明朝的国家制度允许皇帝反复无常,虐待他们的官员。尽管他们很兴奋声望在英国,官员们必须接受被忽视、羞辱、免职、体罚,并冒着被残忍处决(有时是大量处决)的风险,以满足帝国的幻想。权力集中在明朝皇帝手中的程度,在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长寿的王朝中都可能是无与伦比的,明朝皇帝经常以滥用的方式行使他们巨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