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
近几十年来,法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快速的城市化和郊区化改变了许多原有的农村地区。与此同时,许多大城市面临着日益增长的改造和恢复需要,往往还面临着犯罪率上升的问题。法国北部曾经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地区已经看到了传统制造业基地的衰落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相反,法国西部和南部那些曾经工业化稀少的地区已成为新的制造业和服务业活动增长的焦点,特别是在先进技术方面。事实证明,这些地区也越来越有吸引力,适合居住、工作和度假。
这些人口趋势是促进通过对交通的重大改进基础设施以新的高速公路和高速列车网络TGV的发展为形式。尽管有自发的权力下放运动和政策,以及新形式的地方治理带来的挑战,巴黎保持其在全国的主导地位。
政府
宪制架构
起源1958年宪法
当法国陷入政治动荡后,1958年5月的起义阿尔及利亚(当时还是法国殖民地)戴高乐将军他直言不讳地批评战后宪法,曾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担任临时政府首脑,后来以首相的身份重返政治生活。他组建了一个政府,并通过宪法1958年6月,他被授予起草新宪法的职责。在…的协助下米歇尔德勃雷戴高乐起草了法国宪法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第五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和于1958年10月4日颁布的宪法,与1875年(第三共和国)和1946年(第四共和国)的前宪法有三个主要的不同之处:第一,议会不参与宪法的起草,宪法的起草是由一个政府工作小组在一个政府工作小组的协助下完成的宪法咨询委员会和国务委员会;第二,1958年9月28日,法国海外领地参加了全民公投,批准了《宪法》;第三,最初的宪法被广泛接受,不像1946年的宪法,一开始就被广泛接受草案在全民公决中被否决,然后在修订后的形式中仅以微弱优势获得通过。相比之下,1958年宪法受到85%选民的质疑,其中79%支持;在海外领土中,只有几内亚拒绝接受新宪法,并因此退出法国社区.
双重执行系统
为了实现政治稳定这是第三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所缺乏的第四共和国1958年的宪法采用了一种混合(半总统制)的政府形式,结合了议会制和总统制的要素。因此,议会是一个两院制的立法机构,由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国民大会(下议院)和参议院(上院)。总统由直接普选单独产生,行使国家元首的职能。宪法赋予总统任命总理(通常被称为总理)的权力,总理负责监督立法的执行。总统还任命部长会议或内阁,内阁与总理一起被称为政府。
的角色总统
法国体系的特点是总统的强大作用共和国.总统的办公室是独特的,因为它有权威通过直接向人民提交公民投票绕过议会,甚至完全解散议会。总统主持部长会议和其他高级会议,签署更重要的法令,任命高级公务员和法官,谈判和批准条约,并担任指挥官首席武装部队的。在特殊情况下,第16条允许将国家的所有权力集中在总统身上。1961年4月至9月阿尔及利亚危机期间执行的这一条款受到了尖锐的批评批评,由于其操作条件严格,实际价值有限。
戴高乐的巨大影响力和不稳定的政治环境的压力倾向于以牺牲其余的政府为代价来加强总统的权威。尽管宪法(第20条)规定总统有权“决定和指导”国家政策,但戴高乐却独揽了更重要的决策权,特别是在外交、军事和制度政策方面,他的继任者也采取了类似的行为模式。1958年的宪法规定总统任期为7年,但是,在一年内全民公投2000年,从2002年选举开始,总统任期缩短为5年。
的角色总理然而,它已逐渐获得了地位。根据宪法,该办公室负责决定政府的政策,并对政府部门进行控制公务员还有武装部队。此外,尽管所有重大决定都是在戴高乐领导下的Élysée宫(总统的住所)做出的,但政策责任,至少在内部事务方面,已经慢慢转移到政府的负责人身上。特别是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总统和首相之间的工作伙伴关系趋于建立。最后,总统的权力与支持他并在国民议会中占多数的政党的议会实力有关。然而,总统的政党有可能在议会中成为少数党,在这种情况下,总统必须从多数派中任命一位总理派系.从1986年开始,法国经历了几个分裂政府时期,被称为“同居”,在这个时期,总统和总理属于不同的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