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主义时代的领土国家

威斯特伐利亚之后的帝国

这个帝国的结构很笨拙。德国历史学家的老一辈,民族主义的一代,遗憾的事实是,帝国缺乏一个大国的属性,并哀叹其受害于更统一的外国。这些批评家总是引用17世纪的法律学者的话塞缪尔·冯·普芬多夫他把帝国称为“怪物”,并把这个词解释为一种价值判断,而不是表明政治分类的标准范畴不适用的表达。最近的学者们更加欣赏1648年后的帝国,认为它是一个松散但并非无效的帝国宪法可以共存300个大小建筑的大厦世俗的而且教会公国,51个帝国(即帝国内部独立的)城市,以及近2000个帝国伯爵和骑士,每个伯爵和骑士都拥有相同的领土主权作为一个有选举权的人或者是公爵。帝国为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联盟主权实体,其中一些庞大而强大(例如萨克森他的选举人也是国王波兰从1697年到1763年勃兰登堡它的王子也是普鲁士国王)和一些小得可笑的修道院(比如法国的班特修道院)斯瓦比亚这是一块完全独立的领土,占地几百英亩,有29名修女居住,由一位女修道院院长管理)。帝国的行政机关,特别是地区(Kreise),保护弱小国家免受强者的掠夺。因为大多数组成成员脆弱的尽管各阶层在税收和宗教平等问题上存在分歧,但他们普遍没有打破维持现状的框架的倾向。皇帝对整个王国的宗主国地位无人质疑,但他的头衔几乎没有实权,执行权力在1555年到1648年间被彻底细化。为了防止皇权的复兴,诸侯们在他们之间结成联盟,例如莱茵联盟(德国莱茵外滩),1658年与法国而且瑞典.在王公领地,权力越来越落在王公手中符腾堡而且梅克伦堡是例外),而领土地产政治重要性下降。在帝国的每一个组成单位,领地主要是为了维持既定的层次结构还有传统,整个帝国也是如此。这是一个固有的保守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