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教会的发展
英国皇家收入是从国王那里来的私有波兰人、捷克人、温德人和丹麦人都向他缴纳贡品,只要他能行使他的统治权。此外还有尚未发放的过路费和铸币收益。国王的领地是他的流动资本。他和他的家人在帝国各地流浪时就靠这些农产品生活,他用这些收入供养家庭,建立教堂,并奖励对他忠心耿耿的服务,尤其是在战争中。为了扩充他的军队,国王需要增加新的诸侯,他不可避免地不得不从自己的领地中授予一些诸侯土地。尽管撒利亚人继承了作为帝国领地的奥斯曼财富的遗迹,他们几乎没有带来自己的财富来弥补它的减少。最后一位奥斯曼人,亨利二世(1002-24),在他之后康拉德二世因此,罗马帝国开始将从修道院夺取的土地分封诸侯。由于受益人往往本身就已经是有权势和富有的人,因此,只有在一两次统治期间,才会建立忠诚和授予奖励,才会有永久与王冠联系在一起的自由出身的骑兵阶级。无论如何,大部分的补助金都给了德国人教堂。
从加洛林王朝,德意志国王继承了他们唯一的中央政府机构:皇家教堂这个法院似乎与它并没有什么区别。那里的服务成为贵族神职人员晋升为主教的公认途径。在11世纪,主教和方丈主持教堂的事务帝国甚至在战争中,也比世俗领主强多了。他们是惯常的外交官和大使。与亨利一世不同,奥托我和他的继任者试图将高级教士从公爵的各种形式的统治中解放出来。国王任命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他们只服从他一人,就像上帝派来的人一样。
因此,在德意志王国,除了松散的部落公国联盟之外,还出现了一个更紧密、更统一、在帝国中拥有更大既得利益的团体:德意志人教堂.此外,根据古老的日耳曼习俗,教堂的创建者不会失去他所获得的捐赠财产;他仍然是庄园的主人和保护神。尽管如此,主教辖区和某些古老的修道院,如圣加伦,赖兴瑙,富尔达赫斯菲尔德不属于国王;他们是王国的成员,但他只担任他们的监护人。因此,大教会必须为统治者提供安装男人,金钱,还有免费的住处。将皇家领地赠予主教和修道院并不是真正的土地损失,而是虔诚的再投资,只要国王控制主教和修道院院长的任命。教会不只是获得通常未经耕种的土地,来定居、发展和获利;它还被赋予了对其家属的管辖权。国王也没有限制高级教士的其他帝王权利,如铸币厂、市场和通行费。这些拨款分裂了郡,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公国,这就是它们的目的:破坏世俗的脱离了皇室控制的领主辖区。
这种将教会这一世界性机构与边界明确的帝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政策,通常与奥托一世有关,但这种政策只是在他的继任者统治时期才有所发展。政策在年达到了高潮亨利二世他是see的创始人班贝克在美因谷上部;然而,康拉德二世和他的儿子,虽然对他的拨款不那么慷慨亨利三世继续它。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在领土的形成中成为了世俗王公的竞争对手,这种竞争比任何其他竞争都更能成为无休止的争斗的燃料和物质——在德国所有地区酝酿了许多世纪的内战。混乱和困惑马赛克德国1803年之前的政治版图是这些10世纪和11世纪的赠款以及它们所激起的不相容的野心的不那么遥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