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制的发展
马尔科姆·坎莫尔于1058年登上王位,马尔科姆三世处理他的对手,之后,在五个成功的突袭,向北扩展他的王国英格兰。而他的第一任妻子,Ingibjorg是一个挪威奥克尼伯爵的女儿,他的第二个,玛格丽特来自英格兰撒克逊皇室。玛格丽特和她的儿子,苏格兰特别接受从南方文化的影响。玛格丽特是一个伟大的女主顾教会的但不改变其组织,为她的儿子做。
死亡的马尔科姆三世在1093年英国突袭,持续试图阻止南部的应用定制的继承长子继承权。马尔科姆的哥哥和马尔科姆的儿子由他的第一次婚姻王位在短时间内举行,但这是马尔科姆和玛格丽特的三个儿子——最终确立了自己埃德加(1097 - 1107),亚历山大一世(1107 - 24)大卫我(1124 - 53)。这样的力量凯尔特反对南方影响,埃德加和亚历山大可以欠他们的权力仅仅英语援助,他们如封建地受制于英国国王。马尔科姆三世的第一次婚姻的后代继续执政的麻烦王朝直到13世纪早期,但他第二次登上了皇位的后裔。直到13世纪晚期的王位继承人长子继承权总是明显的候选人。但值得一提的是,在特许学校约1145大卫的儿子亨利(他是死在他父亲)被描述为雷克斯designatus,就像凯尔特人的tanist系统。因此很难准确日期接受定制南部以长子继承权。
大卫我(1124 - 53)
大卫我婚姻是一个领先的地主在英格兰和英国法庭是众所周知的。他仍然是一个独立的君主,使苏格兰强劲,借鉴英语文化和组织的影响。在他和他的继任者许多盎格鲁诺曼语家庭来到苏格兰,和他们的成员获得土地和办公室。最重要的是布鲁斯在安嫩代尔,德默维尔埃尔郡劳德黛尔,成为世袭的Fitzalans高管家谁,斯图尔特王朝,继承王位伦弗鲁郡。(在16世纪斯图尔特王朝以法语拼写,斯图尔特)。这样的人通常是大量房地产在偏远地区支持国王的权威薄弱。
分权的政府形式和社会的许多所谓的变体封建主义与租户首席持有土地从有管辖权的国王和他们的居民换取军事和其他服务的性能。在苏格兰社会本质上是新元素是书面章程,制定土地所有的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但盎格鲁的家庭,在他们的立场作为首席租户,是成功的接枝在现有社会表明,凯尔特和封建社会系统绝不是互不相容的,虽然一个强调家庭纽带和其他法律合同。苏格兰高地成为带有封建的家族系统的影响,而低地苏格兰封建主义保留了重视家庭。
大卫开始蔓延的直接影响通过王国皇家的办公室的创建治安官(vicecomes),皇家法官和管理员统治王国的面积从一个皇家城堡。集中,政府官员的细胞核,如财政、张伯伦,高等法院法官,是由大卫和他的继任者;这些官员,与其他租户首席打电话给建议,由皇家法院(教廷瑞吉斯)。这个身体成为正式的以不同的方式;mid-13th世纪可能是国王的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各种类型的业务,和独立战争前(见下文)皇家法院在其能力的最高法院的法律已经被描述为一个议会。几乎全部损失的苏格兰政府记录在14世纪初之前不应该让人低估了效率苏格兰国王的政府在这一时期。历史学家所做的大部分组装幸存的皇家分散来源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