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

宪法框架

泰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以君主为国家元首。尽管几乎所有政府自1932年以来已经接受了宪法权威,国家有17个宪法,最近在2007年起草的。所有这些文档都提供国民大会的总理作为政府首脑。两院制的行使权力国民大会、部长理事会和法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民议会通过。2007年的宪法(主要基于1997年)提供了直接选举的众议院大会的成员,众议院,四年,从单一选区制度和其余的5/6比例代表制从政党。它还要求总理众议院的一员。参议院,上议院的成员直接选举6年。起源于众议院立法,但它可以修改或拒绝了参议院。

2014年5月,军事政变,2007年宪法被中止(规定有关君主制除外),和一个军事委员会领导人掌权。一院制议会任命了一个200个成员国临时立法机关在7月下旬。的领袖委员会8月下旬被任命为临时总理。

法律的执行是由公务员的成员被称为kharatchakan,”国王的仆人。“官僚主义,尤其是内政部,一直享有很大程度的自治在管理这个国家。选举办公室和高级公务员职位的数量由女性占据很小,但增长缓慢。

当地政府

对大多数人来说在泰国,政府主要通过中央任命经验丰富的当地政府官员任职,主要单位是省(changwat)和地区(amphur)。在1990年代新三省现有凿出来的,共有76名。

标志着权力下放的权力自1980年代以来已经发生。迄今为止最重要的地方管理机构的主要城市,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