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

美国国会它是美国的立法机关,根据1789年宪法成立,在结构上与政府的行政和司法部门分离。它包括两家:参议院在美国,每个州,不论大小,都有两名参议员代表,众议院(看到众议院代表),其成员是按人口数量选出。在国会的明确权力中宪法是规定和征收税收的权力,以合众国的信用借款,管理商业,铸造货币,宣战,组建和支持军队,以及制定为行使其权力所必需的一切法律。

虽然国会的两个议院是分开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在立法方面发挥着平等的作用,国会事务的几个方面是参议院和众议院共有的,需要共同采取行动。国会必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且必须商定开会和休会的日期。宪法规定召开会议的日期为12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然而,在宪法第二十修正案中,日期改为1月3日。休会日期由参众两院投票决定。

国会还必须召开联席会议来计算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人票。虽然宪法没有要求,但当总统或一些来访的政要在两院发表演讲时,也会举行联席会议。

国会参众两院还共同关心政府印刷、一般会计和国会预算等问题。国会已经设立了为这些特殊利益服务的个别机构。其他直接向国会负责的机构包括版权使用费法庭、植物园和国会图书馆。

国会的任期从奇数年延长到下一个奇数年。在其年度会议上,国会制定了委员会制度,以方便其审议产生的各项业务。国会的每个议院都有一些常设(永久)委员会和选择(特别和临时)委员会。国会两院共同组成联合委员会,审议共同关心的问题。此外,由于国会的任何法案都是无效的,除非参众两院都批准了一份相同的文件,因此成立了会议委员会来调整有争议的立法版本。

在会话开始时,总统发表国情咨文,从广义上描述了总统希望国会考虑的立法计划。之后,总统将提交年度预算信息和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准备的经济报告。由于国会委员会需要一段时间来准备立法,然后才提交给公众审议,国会的立法成果在会期的前几周可能相当少。未在会期结束时颁布的立法,在同一届两年国会的下一届会期中保留其地位。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被认为是国会程序的一个功能部分。总统预计将向国会通报新立法的必要性,政府部门和机构也被要求定期向国会提交其活动报告。总统还提交某些类型的条约和提名供参议院批准。然而,总统最重要的立法功能之一是签署或否决拟议的立法。总统的否决权可以被国会两院三分之二的票数推翻;然而,总统的潜在权力的影响可能会延伸到国会的程序。一项法案被否决的可能性使总统在决定国会最初将考虑哪些立法以及哪些修正案将被接受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除了这些法律和宪法上的权力,总统还拥有作为政党领袖的影响力;政党在国会和选民中的政策可能会被总统塑造。

尽管美国。最高法院与国会没有直接关系,最高法院隐含的宣布违反宪法的立法无效的权力是对国会权力的比总统否决权更强的限制。最高法院和联邦法院关于立法合宪性的裁决概述了国会可以采取行动的宪法框架。

国会也受到代表利益集团的影响,尽管他们不是国会正式结构的一部分。游说者在国会听证会上作证和就特定问题动员意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会的许多活动与制定法律没有直接关系,但国会制定法律的能力往往是使其其他行动有效的制裁。国会运作的一般法律理论是,法律权力被授权给总统或行政部门和机构,而后者反过来对他们的行为负责。国会可以审查授权机构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在授权立法的某些领域,例如政府重组的提案,国会必须在具体计划生效前表示批准。国会也可以保留通过两院联合行动终止立法的权利。

国会对政府人员的雇佣行使一般的法律控制。政治控制也可以行使,特别是通过参议院对提名提出建议和同意的权力。参议院和众议院都没有任何直接的宪法权力来提名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行政或司法人员(尽管在选举团未能选出总统和副总统的罕见情况下,预计两院将分别选出总统和副总统)。此外,国会通常不会罢免官员。然而,国会确实有权力弹劾。在这类程序中,弹劾由众议院提出,案件在参议院审理——定罪需要在场参议员三分之二的赞成票。

征税和拨款的权力使国会在财政问题上拥有相当大的权力。虽然总统最初负责决定提议的拨款水平,但一旦下一个财政年度的预算提交给国会,就不会颁布一项单独的预算法案,而是在会期的前6到7个月通过了多个部门和机构的拨款法案。

作为非立法机构,国会也有权发起对宪法的修正案,它必须决定各州是否应该由州立法机构或州特别会议对提议的修正案进行投票。最后,国会有权调查任何影响其权力的问题。国会调查委员会可以传唤证人并要求他们提供信息。这些委员会还可被赋予这样一种权力:蓄意阻挠立法进程的人可被指控藐视国会,并可对其发出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