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

市场化,引入竞争公共部门以前通过直接公共治理控制的地区。在其广泛的使用,这一术语市场化的过程是指将整个经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大市场的组织。这个过程可能包括自由化的经济活动(例如,取消价格控制),减少监管,开放系统基于市场的资源配置。就狭义而言,市场化是指改变公共部门中引入市场机制和激励机制在公共或公开监管组织。市场化在这个意义上可能包括改革,引入或收缩外包组件的公共供给,客户端凭证、刺激的商品和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竞争公共资金,或者创建激励企业家的责任交付的商品和服务。市场化,可以发生在不同程度上,从整个经济自由化或经济部门中引入更多的有限竞争部门的政府继续控制出入境和定价。常见的这些不同的方法是,在某种程度上,转向引导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分配通过市场激励而不是直接指挥和控制或网络形式的组织。

尽管市场化走向往往是互补的私有化在概念上,它是不同的。私有化是朝着更多的私人融资或私人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和可能发生都有或没有增加了市场竞争激励。同样,某些形式的市场化没有所有权的改变可以发生。例如,许多政府在公共部门引入市场激励机制,创建一个“内部市场”,公共机构互相竞争。

市场化的核心激励原理是增加行业内竞争会促进效率收益。改革公共或公用事业监管工作表明竞争者进入的威胁可能足以刺激显著提高效率对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即使没有直接的所有权私有化。这个逻辑是最核心经济理论主张的收益与市场相关的组织。有更多的限制形式,这些参数是先进的公共管理改革的文献。尤其是,新公共管理学院的学者们认为,引入市场激励竞争或在公共部门,提供公共垄断代替,刺激更大的效率,创新,整体性能。

市场化的过程中提出了两个相关的政治问题。第一个涉及到公共性质发生的变化问责制。一些专家认为,走向市场化在公共部门的替代品“密集”,“广泛”责任。换句话说,市场化远离一个广泛的责任在多个领域多个演员和基于市场交易更加狭隘的问责制。这意味着政府和服务提供者走向负责特定结果的交付服务而不是商品或服务的各个方面。这个运动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如何引入更密集的问责制和维护。市场化需要相当大的扩展和政府权力的使用。走向更大的市场力量在经济或公共服务通常需要相当大的监管能力,确保遵守市场规则和交易成本可能包括在定义结果和监测的活动服务的提供者。市场化,常常需要重组治理而不是减少它。

很多国家已经实行了重大的市场化改革,显著的影响在国家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在世纪之交。这些非市场经济体改革最为明显的所谓“大爆炸时期在前苏联国家在1990年代初。这些改革迅速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通常结合大规模私有化的国有经济运动走向市场化的价格自由化和减少监管。一些评论家认为,以前的市场化社会主义经济发生过快,是在太零碎的时尚进行支持伴随大规模私有化,从而导致低水平的实际竞争。

市场化改革也是一个常见的策略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体的公共部门。许多国家开始marketize公用事业和其他公共服务在1980年代早期开始。例如,在公用事业领域,如电力和通讯,一些国家,如联合王国这些行业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而挪威瑞典市场化的发生主要是发生在公共部门。在这两种情况下,能源和通信市场更激烈的竞争,和现任供应商变成了企业实体和责任来应对市场激励。尽管市场化更广泛用于公共社会服务,如健康、教育、和社会关怀,许多国家在这些领域引入市场元素。这些改革包括,例如,在公共教育系统,教育券的介绍purchaser-provider分裂在医疗保健系统中,在照顾老人和外包服务。

简金里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