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菲尔丁爵士(1721年生于英国伦敦。——1780年9月4日死于伦敦),英国治安法官,小说家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同父异母的弟弟,以致力于打击职业犯罪和在伦敦刑事司法管理方面进行改革而闻名。
约翰·菲尔丁19岁时在一次事故中失明。尽管有这样的残疾,他还是被任命为伦敦的一名地方法官,起初是他兄弟的助手,大约在1750年,他很快就在当地出名了,被称为“盲喙”,据说他能通过声音认出大约3000个小偷。他和他的兄弟一起创办了他说服政府为他的专业侦探队伍提供经费。他还规定在警察和公众中分发罪犯的描述。
作为少年犯治疗的先驱,菲尔丁试图分析和消除犯罪的原因,并主张在1792年采用一种领薪的治安官制度。他唯一出版的真迹是伦敦20英里内防止抢劫的计划(1775);论警察的起源和作用……(1758);而且《与都市的和平与良好秩序有关的刑法节选(1768)。他于1761年被封为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