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一个不受监管的系统的经济交流,税质量控制,配额,关税,和其他形式的集中政府经济干预不存在或者是最小的。自由市场是一个基准,并不实际存在,现代社会只能方法或近似的理想有效的资源分配和沿着光谱可以描述从低到高的监管。
许多经济学家考虑资源分配在一个自由市场帕累托最优没有,没有人可以更好使其他个体的情况变得更糟,鉴于某些条件(如没有外部性的情况下,或副作用,信息不对称,或知识的差异,等等)。此外,根据这一理论,通过“看自我调节机制的行为,社会福利,自私自利的演员让自由经济决策有利于自己。一些伦理学家认为,自由市场的效率取决于几个道德参数范围条件下,如公平、谨慎,自我克制,竞争在平等的聚会,和合作。
倾向于自由市场系统的批评者认为,某些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首先,价格可能不是完全反映某些商品或服务的成本或利益,特别是对环境成本。公共物品经常花费过大或剥削他人的损害或后代,除非这种剥削是禁止通过政府监管(看到公地悲剧)。第二,自由市场可以吸引竞争对手勾结,这使得反托拉斯立法必要的。反垄断和类似法规尤其必要的情况下某些市场参与者,如公司,获得巨大的市场力量。第三,交易成本可能意味着一些交流是最好的表现在一个层次结构而不是现货市场(当场付款和交付)。最重要的是,帕累托最优的资源分配在一个自由市场可能违反原则分配正义和公平,因此可能需要一些政府的行动。
为了回应这些批评,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米尔顿•弗里德曼,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所的鲁棒性,认为市场,因为他们可以适应或内化市场失灵在许多情况下。例如,许多商品通常概念化作为公共产品要求政府提供证明是开放自由市场萎缩。自由主义者强劲的捍卫者认为自由市场体系提供了最好的呢经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