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本斯诉奥格登案,(1824),美国最高法院确立的原则不能,,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妨碍国会监管商业的力量。纽约州的格兰特在1798年同意罗伯特。富尔顿和他的支持者,罗伯特·r·利文斯顿垄断汽船航行状态水如果他们开发了一个轮船旅行的能力每小时4英里(6.4公里)在哈德逊河上游。富尔顿和利文斯顿满意格兰特在1807年的状况。随后,亚伦奥格登从富尔顿和利文斯顿权利购买操作蒸汽船在纽约和新泽西之间。1819年奥格登起诉托马斯•吉本斯是谁操作蒸汽船在同一水域没有富尔顿的权威和利文斯顿。奥格登赢得1820年在纽约法院大法官。
吉本斯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声称他被联邦条款保护许可从事营生。他的案子之前认为最高法院丹尼尔。韦伯斯特,时代的主要律师,在一项民意由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裁定支持约翰•马歇尔长臂猿。这个决定的解释是一个重要的发展商务条款的宪法,它释放所有导航的垄断控制。拆除导航的垄断在纽约和路易斯安那州,特别是促进了美国西部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