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理论、系统概念的广阔的空间结构,由人类的想象力,包括一个家庭经验(经验)法律关于物体和事件中存在的规律,观察和提出。一个科学理论是由这些法律结构建议,设计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在试图解释物体和事件,科学家采用(1)仔细观察或实验,(2)报道的规律,和(3)系统的解释方案(理论)。规律的语句,如果准确,可以作为实证法律表达持续观察对象或特征之间的关系。因此,当经验能够满足好奇心的法律发现对象的行为或事件的整齐,科学家可能推进系统的方案,或科学理论,提供了一个解释为什么这些法律获得接受。
实证法律和科学理论在许多方面都有所不同。在法律,合理明确的观察规则可用于确定每个术语的含义;因此,法律可以被测试通过仔细观察对象和属性引用这些条款。事实上,他们最初是由概括或制定计划从观察到的关系。在科学理论的情况下,然而,一些术语通常指物体或事件的不遵守。因此,很明显,理论是人类的想象力的建筑心——哲学、美学的判断以及结果的观察他们只是建议通过观测信息而不是归纳推广。此外,理论通常不能测试和接受基于同样的理由,作为法律。因此,而实证法律表达可见的统一的一个小的选择之间的关系,科学理论有更大范围,解释各种法律和预测他人还未被发现的。
理论可以描述为一个postulational系统(一组前提),实证法律可推论的定理。因此,它可以有一个抽象逻辑形式,公理,形成规则和规则推理的公理和定义的经验解释它的标志。然而在实践中,很少结构化理论那么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