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条宪法

十七条宪法,在日本历史上,代码为统治阶级的道德戒律,在604年发行ce四级Shōtoku台师,为随后的中国的基本精神和取向集中改革。写的不团结,当日本分为世袭,半自治里头单位,文章最强调中国儒家的概念由一个主权国家统一规定;就业的官员优点的基础上,不是遗传;统治官员的责任,以及受试者的服从他们的统治者;和一个理想的和谐官僚主义建立在正义的儒家的美德,礼貌,勤奋。坚持佛教“珍宝”——佛,“法律,”和monasteries-was也告诫。特定的禁忌否认当地官员征收税款的权力和确切强迫劳役服务。大部分条款直到很久以后才生效,和一些历史学家声称,宪法在其现存的形式是一个后来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