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的情况下在美国历史上,法律纠纷,导致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873年美国最高法院决定限制的特权与豁免条款的保护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1869年,新奥尔良的路易斯安那州议会授予垄断屠宰业务单一的公司。其他屠宰场提起诉讼,声称垄断简化他们的特权和豁免权作为美国公民,没有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他们的财产。当诉讼在1873年达到最高法院,它提出了《第十四条修正案》的第一个测试,1868年批准重建措施。
5比4的多数优势,最高法院否决了另一个屠宰场。助理法官塞缪尔·f·米勒,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宣布《第十四条修正案》“一个溥的目的”:保护新解放的黑人。然而,修正案并没有控制所有从美国公民权利的转移到联邦政府。州仍然保留法律管辖他们的公民,和联邦保护公民权利没有延伸到商人的财产权利。
有异议的大法官认为,从国家违反《第十四条修正案》保护所有美国公民的特权和豁免权,国家产权障碍是违反正当程序。
屠宰场例代表暂时逆转的趋势集中在联邦政府的权力。更重要的是,在限制特权和豁免权的保护条款,法院无意中削弱了《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力量来保护黑人的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