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理论

大部分犯罪学理论都是通过社会学研究发展起来的。这些理论普遍认为,犯罪行为是生理上和心理上正常的个体对特定社会环境的正常反应。

这些方法的例子包括的理论微分协会该理论认为,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习得的,学习过程受到个人与罪犯接触程度的影响。一个人与这些人交往越多,他就越有可能学习和采纳犯罪的价值观和行为。理论社会的反常状态,由美国社会学家提出罗伯特·k·默顿,认为犯罪行为源于罪犯无法通过社会可接受的手段达到他的目标;面对这种无能,个人可能会转向其他——不一定是社会或法律上可接受的——目标,或以不可接受的手段追求原来的目标。罪犯的概念亚文化——替代道德如果人们无法找到可接受的途径来实现更广泛的社会为他们提供的目标,他们可以求助的价值观和期望集成差异联想和社会反常理论。亚文化理论是从对美国城市犯罪团伙的研究发展而来的,一些社会学家对此提出了质疑,他们否认亚文化的存在犯罪在不太富裕的人群中;他们认为,黑帮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普遍的下层阶级价值观的表现,这种价值观强调强硬和刺激。

另一套社会学理论也否认亚文化价值体系的存在。中和理论,由美国犯罪学家大卫·克雷西提出,格雷沙姆赛克斯,和大卫·马扎,把罪犯描绘成一个个人谁赞同普遍的道德但他能够通过“中和”的过程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护,在这个过程中,行为被重新定义,使其在道德上可以接受。控制理论强调罪犯与他的社会群体之间的联系——他与社会的联系。根据这一观点,个人抵抗承诺倾向的能力犯罪这取决于他对父母的依恋程度,他对传统活动和进步途径的参与程度,以及他对禁止有关行为的正统道德价值观的承诺。

理论低自控力会让你保持专注限制但他认为这些限制主要是内部的。根据这一理论,自控力差的人容易冲动,对他人不敏感,倾向于从事体力活动而不是脑力活动,喜欢冒险,目光短浅而不是长远。自我控制理论的支持者认为,这些特征来自父母的育儿实践,并在大约8岁的时候在个人身上结合起来,在一生中保持稳定。

相比之下,标签理论把犯罪描绘成社会对个人反应的产物。它认为,个人一旦被判犯罪,就被贴上了罪犯的标签,从而获得了罪犯的身份。一旦回到社会,他仍然被视为罪犯,因此被守法的人拒绝,而被其他违法者接受。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罪犯变得越来越社会化,形成犯罪行为模式,与守法行为越来越疏远。

“激进”犯罪学理论的重点权力而是把它固定在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结构中。特别是,这些理论一般都能解释犯罪和刑事司法的副产品资本主义并探索可能产生更和谐社会关系的替代制度。激进的理论倾向于观点刑法作为一种工具,强者和富裕的强迫穷人采取维持现状的行为模式。其中一种观点是所谓的““缔造和平”理论,是建立在前提暴力产生暴力。这一理论的支持者认为,犯罪正义政策构成国家批准的暴力产生而不是压制犯罪暴力。

类似的观点表示为冲突理论他们认为,强者通过制定和执行刑法来追求自己的利益。根据冲突理论,拥有权力和财富的人更有可能遵守刑法,因为这往往符合他们的利益。此外,当他们违反法律时,他们比穷人更能避免被定罪法律

Social-structural-strain理论试图解释高的比率盗窃货币获得美国是美国社会阶级结构的产物。他们认为,获得经济成功的压力驱使人们从事这类犯罪。他们还认为,不太富裕的人比富人更频繁地犯下这类犯罪,因为经济阶层较低的人通常赚钱的机会更少合法的的意思。

最后,生态学理论关注邻里组织对犯罪活动的影响。研究人员发现,家庭经常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单亲家庭比例相对较高的贫困社区,犯罪率往往更高。生态理论家认为,这是由于社区居民由于混乱的生活状况而无法有效地组织起来实现他们的目标。

非西方的观点:中国

自1949年以来,中国普遍提倡民族解放马克思主义对犯罪原因的解释,认为犯罪是建立在私人制度基础上的剥削阶级结构的产物财产.因为官方的观点是,在一个纯粹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犯罪是不可能的,中国社会中“未改革”的因素常常被认为是当代犯罪的原因。犯罪活动的一些具体来源被提出:(1)外部敌人和被推翻的反动阶级的残余(后者指中华民国在台湾的政府),(2)旧社会(1949年以前)的其他残余,包括拒绝改革的黑帮和流氓,(3)资产阶级的残余意识形态他们看重利益、狡猾、自私和颓废,因此鼓励犯罪,以及(4)贫穷和文化落后,这被视为是最重要的遗产旧社会。的文化大革命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也被认为是犯罪的原因之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被认为混淆了对与错的概念,破坏了对权威的尊重。

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导致了巨大的经济增长经济增长但犯罪活动也显著增加。尽管一些人认为这种增长是文化大革命的残余影响,但这种现象更多地被解释为经济改革的各种意想不到的后果,包括对社会领导人和对人民的尊重的丧失集体社会主义国家的目标和自私的蔓延以及对他人的不尊重。因此,由于中国犯罪学认为犯罪主要是由落后的思想和无知造成的,中国当局强调思想改革和教育打击犯罪活动。在其他保留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中也发现了类似的犯罪原因理论经济体系,包括古巴和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