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

布卢姆菲尔德认为语义学,或者说意义研究,是语言科学研究的薄弱环节,而且在其他以描述宇宙和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为任务的科学发展到超越现有状态之前,这种薄弱环节必然会一直存在。在他的课本中语言(1933),他自己采用了行为主义的理论意义,将语言形式的意义定义为“说话者所处的情境”说出它和它在听者心中唤起的反应。”此外,他至少在原则上同意物理主义论文,依其而定科学应该以所谓的精确科学为模型,所有的科学知识最终都应该归结为对物质世界性质的陈述。他之所以对意义研究的前景感到悲观,是因为他觉得,要想对话语产生的情景以及话语在听者中引起的反应进行完整的科学描述,还需要很长时间。当时布卢姆菲尔德是写作在那时,物理主义比今天更被广泛接受,他认为语言学应该如此也许是合理的避开唯心主义,专注于直接可见的事物。结果,在布卢姆菲尔德的教科书出版后的大约30年里,意义的研究几乎完全被他的追随者所忽视;大多数在这一时期接受培训的美国语言学家对其他地方正在进行的语义学研究一无所知,更不用说对此感兴趣了。

两组学者可能被认为已经做到了构成这种概括的例外是:具有人类学思想的语言学家和关注圣经翻译的语言学家。很多的描述土著从博阿斯和他最著名的学生萨皮尔开始,学者们就对美国语言进行了研究,他们同样精通这两门语言人类学在描述语言学中;这些学者经常在他们对语言的语法分析中加入一些关于语法范畴的意义以及词汇结构与语言结构之间的关系的讨论文化语言在其中起作用。已经有人指出,博阿斯和萨皮尔,以及在他们之后,沃尔夫被洪堡关于语言和语言的相互依赖的观点所吸引文化语言和思想。这一观点被美国人类学语言学家广泛接受(尽管他们中的许多人不会像沃尔夫那样断言思维和概念化依赖于语言)。

在描述美洲土著语言方面,同样具有相当重要意义的是由美国语言学家培训的语言学家的工作美国圣经协会暑期语言学研究所,一群新教传教士语言学家。因为他们的主要目的是翻译《圣经》,他们必须关心意义以及语法和音系学.这已经回火这是这群人所特有的正统的布卢姆菲尔德式的方法。

20世纪中期语义学的两个最重要的发展是:首先,结构方法在意义研究中的应用;其次,对语法和语义之间关系的更好理解。这些发展中的第二个将在下一节中讨论Transformational-generative语法.第一种,结构语义学,可以追溯到之前的时期二战期间这在大量的出版物中得到了体现,主要是由德国学者约斯特·特里尔、利奥·韦斯格伯和他们的合作者发表的。

对语义的结构方法最好的解释是将其与更传统的“原子论”方法进行对比,根据这种方法,语言中每个单词的含义在原则上都是独立于所有其他单词的含义来描述的。结构主义者认为,一个词的意义是它在特定的词汇领域或子系统中与其他词的关系的函数,如果不按照这些关系来描述,就不能充分地描述它。例如,颜色方面特别是语言构成一个词汇域,每个术语的含义取决于它在域中所占的位置。虽然英语中“绿”、“蓝”和“黄”这三个词的外延在边界上有些不精确,但它们各自相对于系统中其他术语所占据的位置是固定的:“绿”介于“蓝”和“黄”之间,因此短语“黄绿色”或“黄绿色”和“蓝绿色”或“绿蓝色”被用来指代边界区域。知道“绿色”这个词的含义意味着知道什么不能以及什么可以被恰当地描述为绿色(并且知道边缘情况,它们是边缘情况)。语言在它们所识别的基本颜色术语的数量上有很大的不同,它们在心理物理上划定了界限连续体不同地方的颜色。蓝色、绿色、黄色等等,在自然界中并不是作为不同的颜色而存在,等待着被不同的语言以不同的方式加以标记;对于说特定语言的人来说,它们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这些语言赋予了连续的颜色结构,并将“蓝色”、“绿色”、“黄色”这三个词分配给了这样一个事实。

任何社会的语言都是一种积分该社会文化的一部分,以及在语言词汇中所认识到的意义,是儿童在获得他成长的社会文化过程中的一部分。不同语言词汇中的许多结构差异都可以用文化差异来解释。的词汇中这一点特别明显亲属关系(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对此给予了相当多的关注),但它也适用于许多其他语义领域。一个结果在不同语言的词汇表之间存在的结构差异中,在许多情况下,原则上不可能翻译从一种语言“字面上”到另一种语言的句子。

然而,重要的是不要过分强调语言的语义不可通约性。据推测,有许多生理和心理上的限制,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对世界的感知和分类。我们可以假定,当一个人在学习母语词汇中比较基本的词汇的外延时,注意力首先会被吸引到所谓的“自然”上突出的特点环境这个人,至少在这个程度上,倾向于用一种方式而不是另一种方式来识别和分组物体。也有可能是基因赋予了人类更加具体和语言相关的分类原则。有可能的是,尽管语言在区分基本颜色类别的数量上有所不同,但每种语言从中选择的按等级顺序排列的基本颜色类别的数量是有限的,而这些通用颜色类别的典型实例或焦点是固定的,不会因语言而异。如果这假设是正确的,那么,正如许多结构语义学家所说的那样,语言以一种相当武断的方式划分颜色的连续体,这是错误的。但是结构主义的一般论点是不受影响的,因为每一种语言都有它自己独特的语义结构,尽管总结构在每种情况下都是建立在普遍差别的子结构之上的。

Transformational-generative语法

一个生成语法在…的意义上诺姆·乔姆斯基使用术语,是一种以数学精度形式化的规则系统,它生成它所描述的语言的语法句子,而不需要系统中没有显式表示的任何信息特征,并对每个句子进行结构描述或语法分析。在“生成”语法定义中引入的所有概念都将在本节中进行解释和举例说明。生成语法分为几种类型;本文主要关注的是所谓的转换型(或者更全面地说,转换生成型)。转换语法是由泽利格·s·哈里斯在工作过程中,他称之为语篇分析(连续语篇结构的形式分析)。乔姆斯基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并给出了不同的理论基础。

哈里斯的语法

哈里斯在总数中进行了区分在一种特定的语言(例如英语)中,语法句子的数量有两个互补子集:内核的句子(一组被描述为语法核心的核心句子)和nonkernel句子.这两个子集的区别在于非核句是通过转换规则从核句中派生出来的。例如,“The workers rejected The ultimatum”是一个核心句,可以转换成非核心句“The ultimatum was rejected by The workers”或“Did The workers reject The ultimatum?”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可以被描述为其派生的核心句的转换。对应的主动句和被动句之间的转换关系(例如,“工人拒绝了最后通牒”和“最后通牒被工人拒绝了”)通常用规则N来表示1V N2→N2V + en × N1,其中N代表任何名词或名词短语,V代表任何传递动词,en为过去分词语素,箭头(→)指示人们将左侧结构重写为右侧结构。(由于哈里斯制定了这条规则,因此对它进行了一些简化。)这条规则可以被视为Harris系统中整个转换规则类的典型:它重新排列成分(第一个是什么名义上的,或名词,N1在核语句中,被移动到变换的末尾,第二个标称是什么,N2,在核句中移动到变换中的初始位置),并在指定位置(be, en和by)添加各种元素。转换规则执行的其他操作包括删除组件;例如,在“最后通牒被工人拒绝了”这句话中,“工人们”一词被用N表示的规则删除了2V+en × N1→N2V + en。这样就转换了箭头左边的结构(这是被动转换的结果),省略了从句,从而产生了“the。最后通牒被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