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条款,又称涉外薪酬条款,是宪法的一项规定美国宪法(第一条第9节第8款)一般禁止联邦官员从外国或其统治者、官员或代表那里接受任何礼物、付款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该条款规定:
合众国不得授予任何贵族爵位;在合众国之下担任任何有利益或有信托职务的人,未经国会同意,不得接受任何国王、王子或外国的任何礼物、报酬、职务或任何种类的爵位。
宪法还包含“国内薪酬条款”(第2条,第1节,第7段),禁止总统从联邦政府或州接受任何“薪酬”,除了“补偿”他作为首席执行官的“服务”。
外国薪酬条款的明确目的是确保国家领导人不会受到不恰当的影响,即使是无意识的,通过送礼,当时在欧洲统治者和外交官中是一种普遍且普遍腐败的做法。该条款的早期版本借鉴了1651年荷兰共和国通过的一项规则,该规则禁止其外交部长“以任何方式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礼物”联邦条例(1781)作为第六条第一款:
在合众国政府下担任任何有利益或有信托的职务的人,或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不得接受任何国王、王子或外国的任何礼物、报酬、职务或任何种类的头衔;美国国会或任何国会都不得授予任何贵族头衔。
在宪法的最初草案中,除了禁止贵族头衔外,其他所有禁令都被取消了,但最终在宪法的要求下恢复了查尔斯·平克尼,他们在制宪会议因为“有必要保护外交部长和其他美国官员不受外国影响”。该条款的最终文本包括一项规定,允许接受外国礼物的明确批准国会的尴尬经历本杰明•富兰克林在担任美国驻法国公使期间,奥巴马收到了一个镶有珠宝的鼻烟壶路易十六为了不冒犯国王,他请求国会允许保留它(国会批准了)。
尽管关于外国薪酬条款的确切含义和范围一直存在一些争论,但几乎所有学者都认为,它广泛适用于所有任命或选举的联邦官员,直到并包括联邦政府官员总统.这一解释得到了宪法起草的历史记录以及总统政府和国会过去的实践的支持。因此埃德蒙·詹宁斯·伦道夫他在弗吉尼亚州的批准大会上说,这一条款可以防止“总统从外国势力获得报酬”的危险,甚至断言违反这一条款的总统“可能会被弹劾”。伦道夫的观点没有异议。至少从19世纪初开始,接受外国赠送礼物的总统通常会请求国会允许接受这些礼物,外国统治者会被礼貌地告知(有时是由总统自己告知)宪法对礼物的限制。(唯一的例外似乎是乔治•华盛顿他在没有咨询国会的情况下接受了法国大使的印刷品。)
外国报酬条款也广泛地包括任何种类的利润、利益、优势或服务,而不仅仅是金钱或贵重物品的礼物。因此,它将禁止联邦官员在与外国国家(或与外国国家拥有或管理的公司)的商业交易中获得使其比其他企业具有竞争优势的特殊对价。正如法律学者劳伦斯·特莱布(Laurence Tribe)等人提出的那样,这一条款甚至会禁止与外国进行具有竞争性的公平交易,因为公职人员获得的利润将属于“薪酬”的一般含义,而且这种安排将威胁到这一条款旨在防止的那种不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