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证引用
虽然已尽一切努力遵循引用风格规则,但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参考相应的样式手册或其他资料。
选择引用格式

为什么美国最高法院有九名大法官?

美国最高法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由国会1789年,他担任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负责人。最高法院是最后的法院,它的主要意义在于它是一个上诉机构,也就是说,一个有权审查和改变下级法院判决的机构,因为它每年审理的案件并不多。美国是如何决定9名法官是其最有权力的法官席位的神奇数字的?

基本上,美国宪法赋予国会决定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人数的权力。这个数字的范围在5到10之间,但自1869年以来,这个数字被设置为9。多年来,最高法院法官的数量一直受到政治操纵。

以国会与总统的矛盾为例安德鲁。约翰逊.(他是亚伯拉罕。林肯他的副总裁和继任者。)国会不太喜欢约翰逊,因为国会成员认为他滥用总统权力,罢免了受人尊敬的战争部长,埃德温·m·斯坦顿,从办公室。国会希望尽可能地限制约翰逊的权力。1866年,最高法院通过立法,将法官人数从10人减少到7人,这样约翰逊就不能任命新的大法官了。然而,国会的决定是短暂的;联邦最高法院在1869年决定将大法官人数增加到9人之前,只缩减到8人。无独有偶,就在这一年,安德鲁·约翰逊不再担任总统。

国会并不是唯一一个试图改变权力结构的政府部门。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向国会提出了一项重组法案,该法案将允许总统为每个至少70岁的法官任命一名新法官。当然,国会并没有这么做:这被认为是一个给罗斯福太多权力的宫廷包装计划。罗斯福的动机是推动他的计划新协议在总统的第一届任期内,联邦最高法院一直反对该法案。

那么,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数量重要吗?也许不是。但我们当然可以追溯一些很酷的政治历史,看看它是如何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