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法院),或国际法庭,主要的司法机构联合国位于海牙的国际刑事法庭。其前身组织是国际正义的法院,司法的主体国际联盟。它的第一次会议于1946年举行。其管辖权仅限于愿意接受其权威的解决国家间的争端的问题国际法。它的决定具有约束力,但它没有执法权力;上诉必须联合国安理会。法官的15人的身体,每个人都有九年,是由国家政党选举法庭的成立章程。没有两个法官可能来自同一个国家。另请参阅欧洲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