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史密斯(1580年1月6日受洗,威洛比,林肯郡,Eng。死于1631年6月21日,伦敦,英国探险家。作为一个军事冒险家一段时间后,他加入了一个英语群准备在北美建立殖民地。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的切萨皮克湾三艘船航行,到达1607年在北美建立的第一个永久殖民地詹姆斯敦史密斯,后来成为领导者。一条河上航行探索周边地区,波瓦坦帝国的他被印第安人俘虏;根据他自己的说法,史密斯被免于死刑波卡洪塔斯印第安酋长的女儿。史密斯总裁詹姆斯敦殖民地的时候,监督其扩张。受伤迫使他在1609年返回英格兰。渴望进一步探索,他和普利茅斯公司取得了联系,航行1614年的他叫新英格兰。他还映射其海岸和维吉尼亚州和新英格兰的描述中写道,鼓励他人开拓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