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裁判所,在中世纪,这一司法程序被用来打击异端;在早期现代时期,一个正式的罗马天主教的司法机构。Inquisito拉丁术语,意思是调查或质询,是一个法律程序,涉及到证据的组合和刑事审判的起诉。使用过程的异端邪说Cathari和韦尔多教派被教皇批准格列高利九世在1231年。疑似异教徒被逮捕、审讯和审判;通过使用酷刑无辜的第四在1252年。监禁处罚范围从祈祷和禁食;被定罪的异教徒,他拒绝放弃可以执行的部门。中世纪的宗教功能广泛在意大利北部和法国南部。西班牙宗教法庭批准西克斯图斯四世1478年;教皇后来试图限制政府权力,但西班牙王室的反对。女人们,句子的公共仪式明显,他精心设计了一个庆典,严酷和大检察官托马斯·德·负责燃烧大约2000异教徒在火刑柱上。西班牙宗教法庭也引入墨西哥、秘鲁、西西里(1517)和荷兰(1522),它并非完全压制在西班牙,直到19世纪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