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战争理论组条件,战争的手段在道德上是合法的(汁液广告小独木船);而且,战争的道德行为规则(法律在贝罗)。在提出的条件只是战争的手段,被(例如,自卫和攻击或迫在眉睫的威胁攻击),权威进行战争是主管,所有和平的替代品被耗尽,有一个合理的成功的希望。最重要的两个条件仅仅是进行战争的力量使用“比例”战争正义事业应该是服务创建的(在这个意义上,邪恶的战争不能大于好处所代表的正义事业),军事人员从无辜歧视(非战斗员的平民),他们可能不会被杀死。正义的战争的概念是早期基督教教堂;这是讨论St。奥古斯汀4世纪,还是接受了•格在17世纪。兴趣的概念之后拒绝,尽管它是在20世纪的发展核武器(使用,根据一些,将违反比例和歧视的条件)和“人道主义干涉”的出现结束种族灭绝和其他罪行的行为在一个国家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