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广播公司成立
在这个时候的发展美国已经证明了的商业可能性广播但也暗示了需要更大的秩序和控制。邮局拿走了倡议鼓励制造商之间的合作,1922年10月18日英国广播公司公司成立时是一家私人公司。只有真正的制造商才被允许持有股份,公司的董事都代表着制造业的利益,在一个独立的主席的领导下开会。该公司的收入来自10先令的接收机许可费的一半,以及销售接收机和设备的10%的特许权使用费。设有省级电台,所有电台都要播放“新闻、信息、音乐会、讲座、教育内容、演讲、天气预报、戏剧娱乐节目”。
已经建立了几个先例,后来被许多其他国家效仿;其中包括许可证收入是最重要的,但布景和设备的版税在其他地方也被采用,甚至在英国被放弃之后。由于英国广播公司处于垄断地位,因此英国广播的发展比其他地方更有秩序,广播的财政控制、争议性广播、与政府、网络组织和公共服务广播的关系等问题和问题都变得明显起来,英国比其他地方更早地寻求解决方案。
1927年,在议会委员会的建议下,该公司被清算,并由一家公共公司取代英国广播公司(英国广播公司),最终对议会负责,但日常控制权留给理事会的判断,理事会根据其地位和经验任命,不代表任何部门利益。一个关键人物,原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公司的总经理,被解雇了约翰瑞斯(后来的里斯勋爵),他的概念公共服务广播在英国盛行,并影响了许多其他国家的广播。BBC一直保持着垄断地位,直到BBC成立独立电视台1954年,ITA成立。BBC在20世纪60年代末尝试了地方电台,并在70年代初扩大了地方电台的数量。1972年,ITA成为独立广播管理局(IBA),负责建立和管理独立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区域和网络制作公司由IBA指定;这些公司出售广告时间,但不允许广告商赞助节目。
其他国家的无线电发展
甚至在匹兹堡的先锋电台开始运作之前,海牙就开始定期广播,从1919年11月到1924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的第一个定期广播开始于1920年,而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的一个小电台于1921年开通,尽管正式的广播开始于1923年的悉尼。在新西兰1921年,虽然无线电广播公司直到1927年才成立,但已经有几个低功率的电台在运行。在丹麦进行实验业余电台于1921年开始广播,官方的国家广播系统于1925年建立。法国开始定期从埃菲尔铁塔同年,苏联第一个电台在莫斯科开始广播。到1923年底,在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德国和西班牙也建立了电台。加入的国家迅速增加,芬兰和意大利从1924年开始播音,挪威、波兰、墨西哥和日本从1925年开始播音。在印度,有组织的广播开始于1926年;1927年,印度广播公司在孟买(Mumbai)和加尔各答(Kolkata)设有电台。
在这些国家中,大多数都出现了控制问题。在一些国家,私营企业可以自由经营,但必须由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许可证,并就使用的波长或频率达成协议。在其他国家,则有更密切的控制(如法国)或鼓励潜在冲突利益之间的合作(如德国和日本)。丹麦、瑞典等国纷纷效仿英国的做法英联邦以及一些英国殖民地。在加拿大和法国,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并行经营。例如,在1936年加拿大广播委员会成立之前,私人电台在加拿大就已经很成熟了。
在法国邮电局负责早期广播;尽管1923年宣布国家垄断,国家广播一直是邮电局的一个部门二战期间在美国,一些私营电台获得了执照,包括诺曼底电台,向英国广播。这些私人商业电台中的一些继续运营,在政府控制下广播,直到1945年,他们的执照被撤销,广播成为完全的国家垄断,独立于邮政和电报管理局,但对政府负责。
在德国邮政部控制和拥有所有技术设备,而私营公司在各个城市开展项目。不久,帝国广播公司获得了这些公司的控股权;1932年全部国有化。
国际会议
波长问题在美国造成了很大的混乱,在英国为垄断提供了有力的论据,在国际上也出现了,特别是在英国欧洲这里人口密集,科技发达主权国家强制国际协议.电报促成了1865年在巴黎召开的早期会议,并创建了后来的国际电信联盟。这一事件之后,1885年柏林会议讨论国际问题电话1903年和1906年在柏林又举行了两次关于无线电电报的会议,1912年在伦敦又举行了一次会议,涵盖了无线电通信的整个领域。1925年10个国家在伦敦举行的一次非正式会议创建了联合国国际无线电扬声器联盟。该联盟总部设在日内瓦,由BBC的代表担任主席,另一人担任秘书长,是第一个国际广播组织。使用波长他们不可避免地讨论了版权问题、国际节目交流等问题,并制定了计划。
波长分配协议,实现1926年11月的调查,是根据一个涉及面积、人口、电话和交通的范围的公式得出的电报流量。尽管处于主导地位,一直使用20种中波长的BBC,出现了1种长波,10种中波长,还有5种与其他公司共享的中波长,但低于邮局的广播限制范围1兆赫到600千赫(300到500米)。(长波从30到300千赫,中波从300千赫到3兆赫,短波从3到30兆赫。)所有较先进的参与国(已增加到16个:奥地利、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都不得不做出一些牺牲,有些国家,如英国,不得不说服他们的邮局同意使用广播范围以外的波长,但国际协议的原则已经确立。的1927年的华盛顿会议拓宽了无线电报、广播和波长或频率的国际分配方面的合作领域。接着是1932年的马德里会议法典该规则并建立了官方的国际频率表。该协议稳定了局势,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的场景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1948年在哥本哈根举行的会议重新分配了欧洲广播区域的频率。的大西洋城1947年的会议已经创建了国际频率注册委员会。1952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一次会议拟订了《国际电信公约》的案文。1959年在日内瓦对文本进行了修订,无线电规则也进行了修订。1963年空间和地球-空间通信频段分配会议也在日内瓦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