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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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务员制度它是中国传统政府的行政系统,其成员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中国公务员系统给出中华帝国并为2000多年的稳定提供了主要的出口之一社会流动性在中国社会。它后来成为其他亚洲和西方国家发展的公务员制度的典范。
的秦朝(221 - 207公元前)建立了第一个中央集权的中国官僚主义的帝国,因此创造了一个行政系统的工作人员的需要。招募入秦官僚主义是根据当地官员的建议。这一制度最初被后继者采用汉代(206公元前-220年ce),但在124年公元前在汉朝皇帝的统治下无敌一所帝国大学被建立起来,用来训练和测试官员们的儒家统治技巧。
的隋王朝(581-618)采用了汉朝的这种制度,并将其作为一种更系统的招官方法加以应用。他们还提出了县官必须由中央政府任命,而不是地方贵族,地方民兵必须服从中央政府官员的规定。的唐朝(618-907)建立了地方学校系统,学者可以在那里进行研究。那些想要进入上层的人官僚主义然后参加了进士考试,测试考生的知识儒家经典.这种制度逐渐成为官僚机构招募人员的主要方法;在唐朝末期王朝,老的贵族被摧毁了,它的权力被官僚机构的士大夫们所掌握。这种非世袭的精英阶层最终被西方称为“Mandarin”,指的是普通话方言他们雇佣了大量的中国人。
公务员制度扩大到许多人认为的巅峰期宋代(960 - 1279)。全国各地都建立了公立学校来帮助有才能的人贫困的在日本,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官员之间禁止商业往来,皇室亲属不允许担任高级职位,晋升是基于功绩制度的,在这种制度下,提名另一人晋升的人被视为对该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几乎所有宋朝的高级官员都是通过选拔选拔的进士学位,考试成为固定的事务。1065年以后,每三年举行一次,但只面向那些首先通过地方一级资格考试的人。
下明代(1368-1644年),文官制度达到了最后的形式清朝(1644-1911/12)几乎复制了明朝的制度完整的.在此期间,任何人都不允许在自己的家乡任职,官员每三年轮换一次。招聘考试分为三个阶段xiucai(“培养人才”),或者学士学位,在地州一级举行;的juren(“推荐人”),在都城颁发;和进士,在北京举行。虽然只有那段进士使一个人有资格担任要职,通过其他学位给予一个人一定的特权,如免除劳动服务和体罚、政府津贴和进入上流社会的资格(juren).
精心制作的为了防止作弊,采取了预防措施,全国不同的地区都有招生名额,以防止任何一个地区的统治地位,考试事项仅限于九经儒家思想.考试变得如此程式化,以至于一篇固定的试卷形式就是著名的“八条腿作文”(bagu就可以),有8个主标题,字数不超过700字,并按既定方式处理主题。这与候选人的执政能力无关,而且经常被批评为把风格凌驾于思想之上。
考试制度终于废除了1905年,清朝在现代化的尝试中。之前存在的整个文官制度在1911/12年随王朝一起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