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宪法简明地组织国家的基本的政治制度。主要的文本包括7的文章。篇文章我背心三权分立中的所有立法权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伟大的妥协规定表示在众议院将基于人口,和每个州有两名参议员。众议院的成员服务的两年,参议员六个方面。在权力委托给国会有权征税,借钱,调节州际贸易提供军事力量,申报的东西战争,并确定成员的座位和议事规则。房子开始弹劾程序和参议院判定他们。
第二条背心执行权力的办公室美国总统。的总统,选择一个选举团制度为一个四年任期,责任共同首席执行官,包括担任武装部队的总司令,谈判条约(三分之二的参议院必须一致),给予赦免。总统任命的权力,其中包括联邦的成员司法和内阁,受“建议与同意”(参议院的多数批准)(第二条2款)。本来有资格继续连任总统,但是第二十二条修正案(1951)后禁止任何人当选总统的两倍多。尽管总统的正式权力本质上是很有限的,相比与模糊国会,各种各样的历史和技术还集中在行政部门的权力在战争和的出现电视——增加了非正式的责任办公室广泛接受政治领导的其他方面,包括向国会提出立法。
第三条国家司法权力的手中法院。解释宪法法院,美国最高法院是最后的上诉法院的州和联邦下级法院。美国法院裁决的权力的法律的合宪性,称为司法审查,是由一些世界上其他法院和宪法中没有明确授予。司法审查的原则首先是由最高法院首席断言正义约翰·马歇尔在马布里v。麦迪逊(1803),当法院裁定,它有权力取消国家或州法律。
司法裁决解释它的身体之外,宪法获得意义在更广泛意义上的所有使用它的人。国会在无数的场合给了新的范围通过法律文档,比如创建行政部门、联邦法院,地区,和状态;控制继任总统;和设置执行预算制度。首席执行官也作出了贡献宪法解释,如的发展执行协议的工具外交政策。实践字母以外的宪法基础上定制和使用通常被认为是宪法元素;其中包括系统的政党总统提名程序的行为选举运动。总统的内阁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自定义宪法“公约”,和实际操作的选举团制度也是一个约定。
第四条协议,部分之间的关系州和特权的国家的公民。这些规定包括充分信任和信用条款,这需要国家承认其他州的官方行为和司法程序;要求每个州提供来自其他州的公民的特权和豁免权提供国家的公民;和共和党的保证为每个国家的政府形式。
第五条规定的程序修改宪法。修正案可能提出的三分之二的国会两院投票或公约被国会三分之二的州立法机构的应用。提出了修正案必须由四分之三的州立法机构批准或约定在许多州,根据国会的决定。所有后续由国会提出了修正案,计划)21条修正案(1933),废除了禁止(第十八条修正案[1919])——被州立法机构批准。
第六条,禁止宗教测试官员,也处理公共债务和宪法的至高无上,引用文档是“最高法律;…任何东西任何一州的宪法或法律与此相反。“第七条规定,宪法被九个州批准后投入运行。
国家政府只有那些宪法权力委托给它的明确或暗示;美国,除非另有限制,拥有所有剩余的权力(第十修正案)。因此,国家权力枚举(第一条第八款、段落- 17),和国家权力。国家权力通常被称为残余,或者保留权力。弹性、必要和适当的条款(第一条第八款第一项18)指出,国会有权“让一切是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为执行“各个国家政府权力。因此,因此,除了委托国会权力,具有隐含权力,由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建立命题麦卡洛克v。马里兰(1819)。国家与国家权力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这一决定,然而,许多美国history-including争论的政治斗争取消奴隶制,种族隔离,堕胎——一直争议的宪法解释隐含和残余力量。
联邦政府的霸权和竞争的概念州的权利被带进大幅缓解关于商业的问题吗监管。的商务条款授权国会“管理商业与外国国家,各州之间的,以及与印地安部落。“尤其自1937年一系列的决策,法院解释国会的监管权力大致根据商业条款州际运输和通讯的新方法来使用。州可能不规范州际贸易的任何方面,国会已经抢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