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庭,在英格兰而且威尔士,部分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级法院以及英国最高法院以下的最高法院,它承担了英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职能上议院在2009年。上诉法院位于伦敦在皇家法院.宫廷由许多贵族和贵族组成法官的上诉,首席大法官高等法院三个部门(衡平法院、家事院和女王法院)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几名兼职的当然成员。法院通常由三名法官审理一个案件,但有些判决可能只由两名法官作出。
上诉法庭包括两个法庭:民事法庭,由记录官主持;刑事法庭,由首席法官主持正义.这两个法庭审理来自高等法院的上诉,并通过高等法院审理来自下级法院和其他几个较小法庭的上诉。在民事上诉中,上诉法院通过一种叫做“重审”的方法进行。在这种方法下,法院通常不召回证人或听取证据,而是根据审判记录和法官的笔记审查案件。
刑事科审理上诉案件刑事法庭还有军事法庭。在刑事司内,法院是构成首席大法官,大法官和女大法官,通常还有两名高等法院法官。需要上诉许可。上诉法院一般不接受新的证据,但如有必要或为维护司法利益,上诉法院有酌情权这样做。最高法院可以维持或推翻下级法院的判决,但不得判处比原判更重的刑罚,除非是由最高法院特别提交的案件总检察长而主审法官似乎不恰当地宽容.刑事科还就司法部长的法律问题担任咨询机构。
在大多数情况下,上诉法院的决定可以在得到任何一个机构许可的情况下上诉到最高法院。如没有申请或批准上诉许可,上诉法院的决定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