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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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立法组装的欧盟(欧盟)。欧洲议会成立于1958年,最初由欧盟成员国议会选出的代表组成。从1979年开始,欧洲议会(MEPs)的成员由直接普选产生选举权以五年为期限。有700多名会员。每个国家的成员数目因人口而异;例如,法国,德国,意大利美国和英国各有70多名欧洲议会议员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卢森堡,马耳他每个都小于7。
绝大多数欧洲议会议员属于七个跨国政治团体之一,而不是国家团体。但是,相当多的成员不隶属于任何跨国集团;他们代表各自国家的不同政党。最大的跨国集团是中右翼集团欧洲人民党(基督教民主党)和社会主义者和民主党进步联盟集团(主要是组成委员会成员欧洲社会党).欧洲自由民主党联盟(主要由欧盟成员组成)欧洲自由民主党和改革党)也占据了相当多的席位。欧洲议会每年召开12次会议,为期一周全体会议在斯特拉斯堡、法国。大多数其他工作(如委员会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主席团负责议会的预算、行政和组织事务,由一名主席和14名副主席领导,他们从议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0个月。议会被细分为专门委员会,包括外交事务、预算、农业、经济和政治货币事务,就业,妇女权利,公民自由和权利环境,以及地区事务。临时委员会有时也成立,以解决特别关注的问题。议会的工作由秘书处协助,秘书处的大部分时间用于在欧盟23种官方语言之间进行翻译和口译。
最初只是一个协商机构的欧洲议会的权力在某些领域有所增加集成进展。例如,议会在大多数有关的领域获得了否决权经济一体化还有预算政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生效里斯本条约2009年,议会获得了更多的立法权。值得注意的是,议会与欧洲联盟理事会(由成员国部长级代表组成的决策机构)一致通过立法的共同决定程序已扩大到许多政策领域。该机构还对其他欧盟机构进行民主审查。特别是,它必须批准并被授权删除总统的欧洲委员会(欧盟主要的执行身体)。议会也有权力谴责该委员会以三分之二的成员投票通过,从而迫使委员会辞职。尽管谴责从未进行表决,但在1999年,委员会全体成员辞职,而不是面对这样的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