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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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1949 - 1987
公平原则美国通信政策(1949 - 87)的制定联邦通信委员会需要授权的(FCC)广播和电视广播公司提供公平和平衡报道他们感兴趣的有争议的问题社区,包括反对公职候选人给予平等的通话时间。
公平原则的起源在于广播法(1927),广播执照的广播,但有限授权特许经营服务于公共利益。联邦通信法案(1934)取代广播法案创建了FCC,首席美国广播电视监管机构管理的使命是“鼓励更大的和更有效的利用广播公共利益。“1949年欧盟委员会颁布一份报告,在这个问题上这样写的广播执照持有者,解释公共利益条款的广播法》和《通信作为授权促进广播“公平”的基本标准。授权商有义务投入时间公平和平衡报道的有争议的问题上自己感兴趣的社区。人的主题社论或认为自己不公平的攻击在新闻节目的主题被授予一个回答的机会。同时,公职候选人有权平等的通话时间。
1959年,公平原则的一部分成为美国法律的时候国会修改教义的通讯法案寻求平等的通话时间,办公室的职责。修订后的法律认可的一些例外平等时间授权但举行这样的异常没有撤销许可的义务提供平等的通话时间和平衡的报道“公共重要性问题冲突的意见。”
公平原则从来没有对手,然而,许多人认为平等的时间要求的权利的侵犯言论自由的体现在宪法第一修正案到宪法。1969年,教义幸存下来的一个挑战最高法院情况下红狮广播有限公司v。联邦通信委员会,法院发现FCC在其个人行为管辖范围内宾夕法尼亚州一个电台在裁定违反了公平原则,通过否定响应时间作家曾在广播的特点共产主义支持者。
然而在1985年,联邦通信委员会决定学说有“寒蝉效应”的言论自由。在这段时间里,代表电缆和卫星电视网络挑战行业的适用性原则。
1987年FCC正式废除了公平原则,但编辑和维护人身攻击条款,这实际上直到2000年。此外,直到他们最终废除由欧盟委员会在2011年,超过80名媒体保持语言的规则实现的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