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自由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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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联邦法案签署法律由美国林登·约翰逊总统1966年7月4日,美国公民授予的权利对他们看到的内容文件维护由联邦行政部门机构,包括联邦调查局,状态和国防部门,国内收入署。《信息自由法》的编纂修正案到1946年的行政程序法,一年之后生效,已经签署修改很多次了。应该注意的是,文件维护国会,司法系统,和国家政府不受联邦《信息自由法》,尽管许多州和法院对他们自己也有类似的访问规则文件。
《信息自由法》免除9个类别的信息。这些豁免包括国家安全限制的信息;执法调查记录;政府雇员人事记录、医疗记录和银行记录;商业秘密所要求的政府登记;政府机构内部备忘录;石油和天然气井的地质和地球物理数据;和任何材料明确豁免由国会通过一项法案。此外,《信息自由法》指出,机构必须提供的联邦公报注意哪些信息是可用的。它还要求机构发表意见和订单,以及机构记录,程序,限制在豁免。
大约有20个州已经有了法律指导,控制信息向公众开放前美国国会的努力是成功的。联邦法律颁布后不久,所有50个州有同样的意图法律。
自由的历史背景信息
第一次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美国担心公众的需要知道政府在做什么。该会话期间有一些讨论如何最好地提供必要的报告,但在国会采取行动几乎没有延迟。1789年9月15日,美国国会要求美国国务卿在至少三个公共报纸印刷中美国每一个法案,秩序,决议和投票的房屋国会以及任何总统反对这些行为。
虽然美国历史上早期的解决建议持续并授权政府披露的氛围,这并非如此。在公开冲突的时候几乎没有讨论开放的必要性,和法院否认任何企图迫使保密的宽松政策。
20世纪的《信息自由法》颁布前的活动
1946年国会通过了管理程序条例迫使联邦机构提供定期的活动的信息。然而,法律的语言,允许机构决定哪些信息是可用的。不满的缺点的行为导致了更多的国会听证会和进一步努力迫使行政部门开放。总统哈里•杜鲁门的军事扩张的信息分类系统包括文件从所有行政部门机构不让事情变得更加简单。也没有他的扩张行政特权使他受到国会。争取更多的公共审查在1950年代和执行机构冷战是一个持续的一些立法成员之间的优先级。证据表明,行政部门不仅是向公众拒绝请求,但越来越多的拒绝请求国会成员被迫展开调查,并于1959年发布的报告。
除了国会,美国报纸编辑协会成立了一个委员会编译报告信息自由问题。那份报告,人民的知情权:法律获得公共记录和程序,于1953年出版,作者哈罗德·l .十字架作为资源国会小组委员会,后来写《信息自由法》立法。的美国律师协会建议整个管理程序条例修订,一样胡佛委员会,在1950年代中期。
1974年修订的《信息自由法》
在1970年代早期,许多在《信息自由法》举行了听证会。这些活动的结果房子和参议院每个传递修正案法案委员会在1974年的一次会议上。商定会议的报告被送到总统10月8日,1974年。重大改变最初的法律中,单独的账单处理更频繁的报告FOIA-available材料,缩短机构行政上诉请求时,响应时间和扩大机构的定义包括所有的行政部门。
后,水门事件调查两年前和辞职的总统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1974年8月9日正式接受),总统杰拉尔德·福特担心太多的长期效应由行政部门披露。虽然他支持原来的《信息自由法》立法作为国会的一员,他搬到行政部门转移的视角。尽管他发表了一些具体的建议修改的语言法案,国会蹂躏着他的否决,《信息自由法》修正案成为有效的2月19日,1975年。
进一步的修改
几乎每一届国会看到《信息自由法》修正案的引入。改革规定收费结构,介绍了基于目的和豁免条款的要求。匆忙和最低的解释,众议院和参议院同意一个版本的《信息自由法》修正案并通过连接到一个更受欢迎的改革法案,1986年的反毒品滥用行为。罗纳德·里根总统10月27日签署了该法案和法律立即生效。1996年,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电子信息自由法案签署成为法律修正案,指示机构把尽可能多的公共信息万维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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