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案

美国[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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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标题:《国籍法》

了解本主题在这些文章中:

优生

  • 弗朗西斯·高尔顿
    优生学:优生学组织和立法

    最终导致1924年出台了一项新移民法,严格限制以前被认为过度稀释了美国“优良血统”的国家每年的个人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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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者生存
    适者生存:优生学

    根据耶基斯的发现,他签署了1924年移民法案,该法案禁止人们以国籍或种族为由移民到美国。1907年,印第安纳州成为美国第一个通过法律,允许对被归类为“不健康”的人强制绝育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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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协定

麻萨诸塞州

国家配额

  • 美利坚合众国
    美国:移民

    1924年的移民法案规定了每年的配额(1929年固定为15万),并建立了国籍来源制度,这是未来40年移民政策的特点。根据该计划,每个国家的配额是根据该国的人口数量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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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利坚合众国
    美国:和平与繁荣

    1924年通过了《国家起源法》该法案将移民人数限制在每年16.4万人(1927年7月1日后为15万人);它歧视来自南欧和东欧的移民,完全禁止亚洲人移民。然而,这一配额并不适用于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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