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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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法典,日本Mimpō私人的,私人的法律1896年通过,经过二战后的修改,在今天的日本仍然有效。这一法典是罗马帝国之后各种现代化运动的结果明治维新1868股。一个合法的代码是满足新自由企业制度需求的必要条件解散封建土地所有权。与此同时,日本希望向世界展示自己是一个更现代化的国家,希望与西方国家重新谈判某些不利的平衡,甚至经常是羞辱性的条约。生成的代码是仿照第一版的德国民法典它本身在结构和内容上都非常罗马。
代码分为五本书。关于家庭和继承的部分保留了作为日本封建主义基础的旧宗法家庭制度的某些痕迹。战后的大部分修订都是在这些章节中完成的。在那个时候,人们认为不再有必要或不应该对过去以及与之相关的部分表示敬意家庭法王位继承更接近欧洲民法.
法典的编写在日本法律界和商业界引起了相当大的分歧社区主要是关于日本习俗应该包括多少。关于准则是否应基于法国或者英国的法律体系。这种分歧源于这两种系统所处的相当奇怪的位置日本法律学校和法院。复辟后,法国建立了法律学校,提供英法两种法律课程。由于课程和考试的设置方式,只知道一种法律体系就有可能成为律师或法官。在法庭上,一些法官只执行法国法律,另一些只执行英语法律。
1890年日本第一部民法典通过后,几乎没有什么争论,一场暴风雨批评源于法律社区.这部法典是一位法国法学家的作品,Gustave-Emil Boissonade,他还撰写了1882年的刑法典。反对者认为,如果民法典以法国法律为基础,那么接受过法国体系培训的日本律师将比接受过英国体系培训的日本律师更有优势。此外,拟议的商法典是以德国法律为基础的,许多律师和从事商业的人士认为,如果两种法典以不同的法律为基础,就会造成混淆。
那些希望保留旧封建制度的人把法典变成了一个政治问题,他们指责旧的习俗,特别是父权家庭制度,在布瓦索纳德的个人主义法典中被忽视了。在《德国民法典》初稿的基础上编制了一项订正法典,但相当重视旧习俗,特别是在家庭和继承法方面。基于德国的最终法规在大多数方面与Boissonade非常相似,都包括对土地财产的强有力保护。密码是颁布1896年生效,1898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