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柏拉图主义:它的性质和历史
新柏拉图主义柏拉图主义发展的形式的现代名称是什么普罗提诺在三世纪ce并被他的继任者修改。它在希腊哲学学派中占据主导地位,直到哲学在6世纪下半叶结束ce.它代表了异教希腊哲学的最终形式。它不仅仅是一种融合(或结合)多样化的信仰),而是思想的真正的,即使是片面的发展柏拉图以及早期柏拉图主义,尽管它包含了重要的亚里士多德和斯多葛派元素也是。没有真正的证据表明受到了东方的影响。一个特定的诺斯替(涉及直觉的知识被有特权的人获得并且对经验我们有时可以从普罗提诺的思想中看出他的语调或色彩。但他有意识地强烈反对灵知主义无论如何,在当时流行的诺斯替体系中,经常有大量柏拉图主义的元素。此外,二世纪晚期的神智学著作ce被称为迦勒底人的神谕,被后来的新柏拉图主义者视为灵感的权威,似乎是流行的希腊宗教哲学的大杂烩。
新柏拉图主义一开始是一种复杂的(在某些方面是模棱两可的)哲学,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以各种形式蓬勃发展;因此,要一概而论是不容易的。但是,那些可以被恰当地描述为新柏拉图主义者的哲学家的思想中的主要思想似乎总是包括以下内容:
1.有一个多数的水平被,按等级递减排列,最后和最低组成物理宇宙,它存在于时间而且空间并且是可察觉的感官.
2.存在的每一个层次都是从它的上级衍生而来的,这种衍生不是时间或空间的过程。
3.每一个衍生的存在都是通过在一种沉思的欲望运动中转向它的上级而建立在它自己的实相中隐式的在它从上级那里接收到的原始的创造性冲动中;因此,新柏拉图式的宇宙以外向和返回的双重运动为特征。
4.存在的每一层次都是其上一层次较低层次的形象或表达。的关系原型形象贯穿于所有新柏拉图主义的设计之中。
5.存在的程度也是统一的程度;一个人在存在的尺度上越往下走,就会有更多的多样性、更多的分离性和越来越多的局限性——直到达到时空世界的原子个体化。
6.存在的最高境界,以及通过存在而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源于根本原则,而根本原则是绝对不受规定和限制的,完全不受限制的超越了任何可以想象的现实,以至于它可以说是“超越存在”的。因为它没有限制,所以它没有划分、属性或限定;它不能被真正地命名,甚至不能被恰当地描述为存在,但可以被称为“唯一”,以表示它完全的简单。它也可以被称为“善”,是一切完美的源泉和回归的终极目标,是外向和回归的冲动构成的层次结构所有的衍生实相都来自并指向善。
7.由于这一最高原则是绝对简单和不确定的(或缺乏特定的特征),人类对它的认识必然与任何其他类型的知识有根本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对象(一个独立的、确定的、受限制的东西)谓词可以应用于它;因此,只有当它把心灵提升到与自身的直接结合时,我们才能认识它,而这种结合是无法想象和描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