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夫脱-哈特利法案》

美国[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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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标题:劳资关系法

塔夫脱-哈特利法案》,正式劳资关系法(1947年)是美国历史上的一项法律,该法律在哈里·s·杜鲁门总统的否决下颁布,修改了许多亲工会的条款瓦格纳法案1935股。各种因素,包括对共产主义渗透工会的恐惧巨大的工会成员和权力的增长,以及一系列大规模的罢工,助长了英国的反工会气氛美国二战期间.共和党自1930年以来首次在国会两院占据多数席位,试图补救瓦格纳法案所允许的滥用工会权利。

1947年的《劳资关系法》。罗伯特·a·塔夫脱(俄亥俄州)和众议员弗雷德·a·哈特利(新泽西州),在保护劳工组织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的同时,还保证了雇员不加入工会的权利(宣布关闭商店为非法);只有在州法律允许并且大多数工人投票支持工会的情况下才允许工会开店;要求工会提前60天通知罢工;授权80天的联邦禁令罢工危害国民健康或安全的;缩小不公平劳工行为的定义;具体的不公平工会行为;限制工会的政治献金;并要求工会官员宣誓否认与共产党有任何关联。

格里芬法1959年的法案进一步限制了工会,禁止二级工会抵制限制纠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