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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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这部小说以年的一个村庄为背景清教徒新英格兰.主角是海丝特·白兰未婚生育的年轻妇女。海丝特认为自己是个寡妇,但她的丈夫,罗杰·齐灵渥斯,活灵活现地来到新英格兰,却隐瞒了自己的身份。他发现他的妻子被迫戴上红字一个这是对她的惩罚通奸.在海丝特拒绝说出她情人的名字后,齐灵渥斯开始痴迷于寻找他的身份。当他知道这个人是阿瑟·丁梅斯代尔她是一位圣洁的年轻牧师,是那些劝她说出孩子父亲名字的人的领导者,齐灵渥斯继续折磨他。丁梅斯代尔深受罪恶感的折磨,病得越来越重。海丝特本人被揭示为一个自力更生的女英雄,她从来没有真正后悔与牧师通奸;她觉得他们的行为是神圣的他们对彼此的深爱。尽管她一开始受到嘲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同情心和尊严让许多批评她的人沉默了。
最后,齐灵渥斯因为偏执地追求复仇而道德败坏。丁梅斯代尔被自己的罪恶感击垮了,在死在海丝特怀里之前,他公开承认了自己的通奸行为。只有海丝特可以勇敢地面对未来,因为她准备和女儿开始新的生活,珍珠在欧洲。多年以后,海丝特回到了新英格兰,在那里她仍然戴着红字。她死后被葬在丁梅斯代尔附近,他们的共同墓碑上刻着“在一片黑色的田野上,字母A,红色。”
分析
红字一个海丝特被迫穿的那件衣服都是用金色的线绣成的。既是耻辱的象征,也是美丽的人类工件,反映了小说中秩序与越轨、文明与荒野、成年与童年等诸多对立。社会越是努力将任性的激情拒之门外,就越会强化表象与现实之间的分裂。该协会的成员社区表面上最可敬的人往往是最堕落的人,而表面上的罪人往往是最高尚的人。
小说还在社会压迫和心理压抑之间创造了有趣的对称性。丁梅斯代尔为他那罪恶的秘密所感到的痛苦和身心上的痛苦表现他的不适反映出一个需要找替罪羊并疏远所谓罪人的社会的病态。最终,个人完整性能够摆脱社会的控制。也许比起其他小说,红字有效地封装的出现个人主义以及美国清教徒和墨守成规的根源带来的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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